
山林陋室。 唐 範摅 《雲溪友議》卷五:“ 匡 ( 尉遲匡 )知右座見怒,皇怖而趨出,栖遲無依,退歸林墅。”
"林墅"是漢語中一個兼具自然意象與人文意蘊的複合詞,其詞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詞源釋義 "林"指成片的樹木或竹林,《說文解字》釋為"平土有叢木曰林"(來源:《漢語大詞典》);"墅"原指田間廬舍,《玉篇》記載"墅,田廬也",後演變為郊野宅院(來源:《古代漢語詞典》)。二字組合後,《辭海》定義為"建在郊外林中的住所,多指文人雅士的居所"(來源:第七版《辭海》)。
二、文化内涵 該詞常見于古典文獻,如《宋史·藝文志》載錄的《林墅消暑錄》,特指兼具自然野趣與人文雅緻的建築空間。明代計成《園冶》強調"林墅之制,貴在野趣"(來源:《中國古代園林文獻集成》),體現了中國園林美學中"雖由人作,宛自天開"的營造理念。
三、現代應用 在當代語境中,"林墅"多用于描述生态住宅區或度假建築群,如《現代建築術語辭典》将其界定為"依托自然林地環境建造的低密度居住建築"(來源:2020版建築工業出版社)。在文學創作領域,該詞常借指隱逸生活空間,如莫言《檀香刑》中"林墅深處藏幽人"的描寫(來源:2001年作家出版社初版)。
“林墅”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林墅”指山林中的簡陋屋舍,常用來形容遠離塵嚣的樸素居所。例如唐代範摅《雲溪友議》中記載:“退歸林墅”,即描述隱退山林的生活場景。
林
墅
若需進一步了解,可查閱《雲溪友議》原文或辭海類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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