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寺廟宇。 南朝 陳 張正見 《陪衡陽王遊耆闍寺》詩:“甘棠聽訟罷,福宇試登臨。”
福宇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文化意蘊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形、字義及文化内涵三方面解析:
基本釋義
“福”本義為祭祀用的酒肉,引申為神靈賜予的吉祥、幸福。《說文解字》釋“福”為“祐也”,《爾雅》注“福者,備也”,強調完滿順遂之意。“宇”在《說文解字》中指“屋邊”,後擴展為空間概念,如《莊子·庚桑楚》中“有實而無乎處者,宇也”,既指實體建築,又涵蓋抽象領域。二者組合後,“福宇”既可指承載福氣的屋舍,也可喻指祥瑞充盈的境域。
文化引申
該詞在文獻中多用于描述具有祥瑞屬性的場所。例如清代《日下舊聞考》記載皇家建築群時稱“福宇宏開,璇題耀彩”,突顯建築與福運的關聯性。佛教典籍《法苑珠林》亦用“福宇”比喻修行者積累功德的境界,展現其精神空間層面的延伸義。
現代應用
當代語言使用中,“福宇”常見于傳統建築命名(如祠堂、寺廟匾額)及文學創作,承載着對空間場所賦予吉祥寓意的文化心理。民俗研究顯示,閩粵地區仍保留将祖宅稱為“福宇”的習俗,強調家族傳承與空間庇佑的雙重屬性。
“福宇”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福宇”在傳統文獻中主要指佛寺廟宇,由“福”(象征吉祥)與“宇”(指房屋、建築)組合而成,常用于描述佛教場所的莊嚴與福祉。
該詞最早見于南朝陳代張正見的《陪衡陽王遊耆闍寺》詩句:“甘棠聽訟罷,福宇試登臨。”此處“福宇”明确指向佛教寺院,體現其宗教文化背景。
部分現代資料(如)提出“福宇”可解釋為幸福吉祥的家庭,強調家庭和睦與生活美滿。但此釋義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為現代語境下的衍生含義,需結合具體使用場景判斷。
在古典文學或曆史研究中,建議采用“佛寺廟宇”的釋義;若涉及現代生活場景,需注意語境并核實來源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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