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行,實行。《書·說命中》“ 説 乃言惟服” 孔 傳:“美其所言,皆可服行。” 宋 葉適 《母杜氏墓志》:“幸而免於死,而氣力寡弱,不足以服行遺訓,又恐以終無自見於世也。” 清 周亮工 《書影》卷一:“婦言:‘一言當終身服行,何俟再三!’”
服行是漢語複合詞,由“服”與“行”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為信服并付諸實踐。以下從詞典釋義、用法及文化背景分述:
服
指内心認同、信服。《說文解字》釋為“用也”,引申為順從、接納。如《禮記·中庸》:“力行近乎仁,知恥近乎勇,知斯三者,則知所以修身;知所以修身,則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則知所以治天下國家矣。”其中“力行”即強調實踐與“服行”相通。
來源:許慎《說文解字》(中華書局整理本)。
行
意為執行、實踐。《爾雅·釋诂》注:“行,言也,又為踐履。”強調将理念轉化為行動。如《論語·公冶長》:“聽其言而觀其行”,凸顯“行”的實踐性。
來源:郝懿行《爾雅義疏》(上海古籍出版社)。
詞義延伸:
“服行”不僅指表面遵從,更強調因深度認同而主動踐行。如宋代朱熹《朱子語類》:“讀書須是虛心切己,服行其言”,指将書中道理内化于心并實踐。
來源:黎靖德編《朱子語類》(中華書局點校本)。
語境應用:
多用于道德教化、學術傳承領域。例如:
“古之學者必以師,師嚴然後道尊,道尊然後民知敬學,是以服行其教而不厭。”(《宋史·選舉志》)
此處指弟子因敬重師道而踐行教誨。
“服行”體現儒家“知行合一”思想。王陽明《傳習錄》雲:“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與“服行”強調的“信服→行動”邏輯一緻,反映中國傳統對認知與實踐統一性的重視。
來源:王陽明《王文成公全書》(國家圖書館藏明刻本影印)。
“服行”融合心理認同與行為實踐,是漢語中表達“因信而行”的經典詞彙,常見于思想、教育類文獻。如需深入考據,建議查閱《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第6卷第1283頁“服行”詞條。
“服行”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需結合文獻及用法區分:
順從、服從(現代常用義)
施行、實行(古漢語用法)
建議參考權威字典(如漢典)或具體文獻案例以精準把握詞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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