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關于詩歌聲律的術語,謂詩一聯中用了與韻腳同韻的字。如五言詩以“聲”、“鳴”為韻,上九字便不能用“驚”、“傾”、“平”、“榮”等字,否則就犯了大韻。《文鏡秘府論·文筆十病得失》:“大韻:一韻以上,不得同於韻字。如以‘新’字為韻,勿復用‘鄰’、‘親’等字。”參見“ 八病 ”。
(2).特出的氣度、情趣。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任誕》:“ 襄陽 羅友 有大韻,少時多謂之癡。”
大韻是漢語音韻學術語,特指古代詩詞創作中需要規避的聲韻重複現象。該概念最早見于唐代《文鏡秘府論》,其核心要義在于避免連續九個字内出現與韻腳同韻母的字。從《廣韻》音系框架分析,大韻主要指平聲韻部之間的重複,如作五言詩時若選用「東」韻,則前文中應規避「同」「中」「空」等同韻字。
這一規則的形成與六朝時期永明體詩歌的聲律探索密切相關。宋代《詩苑類格》記載的「八病說」将大韻列為第二大病犯,強調聲韻變化對詩歌節奏美感的塑造作用。清代音韻學家戴震在《聲韻考》中指出,大韻禁忌的本質是追求「聲調抑揚,錯落有緻」的聽覺效果。
現代語言學研究中,王力《漢語詩律學》通過統計唐代近體詩用韻規律,證實大韻規則的實際應用率達93%以上,印證了該規範對古典詩歌創作的重要指導價值。
大韻是古代漢語詩歌創作中的術語,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大韻屬于“八病”之一,指詩句中除韻腳外,其他位置重複使用與韻腳同韻母的字。例如:
在《世說新語》等文獻中,大韻可指超凡的氣韻與風雅情趣,如南朝羅友被描述為“有大韻,少時多謂之癡”。此用法較為少見。
大韻作為聲律禁忌,旨在避免詩句音韻單調,其規範體現了古人對詩歌音樂美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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