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奪聲。 宋 晁載之 《續談助》卷四引四皓答 張良 書:“當 秦 項 之艱難,力不能負幹戈。擕手逃走,避役山草,倚朽若立,循水似濟,遂使青蠅盜聲於晨鷄,魚目竊價於 隋 珠。”
(2).竊取聲譽。 金 王若虛 《臣事實辨上》:“﹝ 許武 ﹞乃會宗親泣曰:‘吾為兄不肖,盜聲竊位,二弟年長,未豫榮祿,所以求得分財,自取人譏。’”
“盜聲”是漢語詞彙中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詞義溯源 “盜”本義為偷竊(《說文解字》釋為“私利物也”),後引申為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聲”指名譽、聲望或具體聲音。二字組合後,《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竊取聲譽”,特指剽竊他人學術成果或藝術創作的行為,如《宋史·周湛傳》載“盜聲者多”,即揭露宋代科場存在冒名頂替現象。
二、語義分層
三、現代應用 當代語言使用中,“盜聲”多用于學術倫理領域,教育部《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明确規定“盜用他人學術成果”屬于違規行為,與古義形成跨時代呼應。
參考資料
“盜聲”是一個古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指聲音被奪取或冒用,常用于比喻不恰當的行為取代了原本應有的聲音。例如:
宋代晁載之《續談助》卷四引四皓答張良書:“青蠅盜聲於晨鷄,魚目竊價於隋珠。”
這裡以“青蠅盜聲”暗喻低劣之物(青蠅)冒用了高尚之聲(晨雞),強調名實不符的現象。
指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名聲或地位。例如:
金代王若虛《臣事實辨上》記載,許武自述:“吾為兄不肖,盜聲竊位。”
此例中,“盜聲”與“竊位”并列,明确指向通過欺瞞手段獲取聲譽與權位的行為。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具體出處,可參考古典文獻或相關詞典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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