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做過的事不再提它。《論語·八佾》:“成事不説,遂事不諫,既往不咎。”《續資治通鑒·宋仁宗嘉祐四年》:“一歲再赦,好人喑啞,前世論之詳矣。雖成事不説,臣願朝廷戒之。”《儒林外史》第八回:“自此, 浙 西各郡都仰慕 蘧太守 公孫是個少年名士, 蘧太守 知道了,成事不説,也就此常教他做些詩詞,寫鬥方,同諸名士贈答。”
“成事不說”是漢語中的經典成語,出自《論語·八佾》。其核心含義為“已經完成的事情不必再反複解釋或議論”,強調對既定事實的尊重與接納。以下從語義、語用及文化背景三方面展開分析:
語義解析
從字面看,“成”指完成、實現,“事”指事情、事務,“不”表否定,“說”意為解釋、議論。四字連用構成緊縮複句結構,體現“事件已發生”與“無需多言”的因果關系。在古漢語語法中,“成事”作主語,“不說”為謂語,整體帶有“既成事實不可更改”的隱含邏輯。
文化淵源
該成語源自孔子對魯國禮制的評價。《論語·八佾》記載:“成事不說,遂事不谏,既往不咎。”(來源: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論語注疏》)孔子通過這三個并列短語,系統闡述了對曆史事件的評價原則,其中“成事不說”特指對已完成的典章制度保持尊重,體現儒家“溫故知新”的曆史觀。
語用功能
現代語境中,該成語常用于兩類場景:
權威文獻佐證
《漢語大詞典》将本成語歸類為“處事類”詞彙,标注其感情色彩為中性偏褒義,適用于正式書面語體。《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特别指出“說”在此處的特殊用法,強調其“責備、非議”的引申義,與常規“說話”義項形成對比。
(注:本文引用的《論語注疏》可訪問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官網查詢原文,《現代漢語成語規範詞典》由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出版)
“成事不說”是一個出自《論語·八佾》的成語,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本義與出處
該成語最早見于《論語·八佾》,原文為孔子所言:“成事不說,遂事不谏,既往不咎。”其本義指已完成的事情不必再反複解說或評價,強調對既定事實的接受态度。
引申含義
用法與語境
多用于中性語境,作謂語或獨立短句。例如清代李汝珍在《鏡花緣》中寫道:“成事不說,既往不咎。我們原是各治水酒餞行的,還說我們餞行正文罷。”
關聯成語
常與“既往不咎”連用,共同表達對過往的豁達态度,強調不糾結于既成事實。
這一成語既蘊含儒家對禮制的尊重,也反映了中國文化中“務實”與“順勢而為”的哲學思想。使用時需注意語境,避免用于需要反思教訓的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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