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頒給卿大夫所用的乘馬。《周禮·夏官·校人》:“夏祭先牧,頒馬,攻特。” 孫诒讓 正義:“‘夏祭先牧,頒馬攻特’者,《夏小正》‘五月頒馬’,傳雲:‘分大夫卿之駒也。将閒諸則,或取離駒納之則法也。’案:此夏祭先牧而頒馬,與《小正》五月頒馬文合,亦祭先牧在仲夏之證。頒馬即頒駒也。彼傳雲分大夫卿之駒者,謂以駒分與卿大夫之當乘馬者。 宋 本《大戴禮記》作‘分夫婦之駒’,誤。”
"頒馬"為漢語古語詞,其核心釋義包含兩個義項:
一、指古代官府按制度分配馬匹的行為。該義項源自《周禮·夏官·校人》:"頒馬,授車者各以其頒。"《漢語大詞典》解釋為"謂頒授卿大夫乘用之馬",強調周代禮制中按官職等級分配馬匹的制度性特征。此用法多出現于典章文獻,如清代孫诒讓《周禮正義》疏解:"頒馬,即校人辨其屬而頒授之。"
二、通"斑馬",指毛色有斑紋的馬。此義項見于《爾雅·釋畜》邢昺疏:"頒,文也。謂馬有斑文者。"《康熙字典》引《集韻》注:"頒音班,馬色不純。"該用法在古詩詞中常作文學性描寫,如宋代梅堯臣《傷馬》詩"頒首忽堕地",即以斑紋馬首喻良駒。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鮮少使用,主要見于古籍研究與曆史文獻考據領域。其語義演變體現了古代禮制與動物形态認知的融合特征。
“頒馬”是古代禮儀制度中的特定術語,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如下:
“頒馬”指周代在夏季祭祀時,将馬匹分發給卿大夫作為乘用馬的行為。這一制度出自《周禮·夏官·校人》的記載:“夏祭先牧,頒馬,攻特。”
禮儀關聯
根據《周禮》記載,夏季祭祀“先牧”(牧馬始祖之神)時,朝廷會向卿大夫階層分發馬匹,稱為“頒馬”。這一活動與《夏小正》中“五月頒馬”的記載相呼應,體現了古代禮制與農時的結合。
功能與形式
分發對象為“卿大夫之駒”,即供其乘用的馬駒。同時,“攻特”指對公馬的閹割訓練,說明頒馬不僅是分配資源,還涉及馬匹管理。
“頒馬”是周代禮制中體現等級分配的重要儀式,兼具祭祀、資源分配與畜牧管理的多重意義。若需更完整的文獻考據,可參考《周禮》《夏小正》及孫诒讓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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