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①為主角配戲或伴奏。②指為主角配戲或伴奏的人。
“傍角兒”是傳統戲曲行業的行話術語,指依附于主要演員(名角)的次要演員或伴奏人員,常見于京劇、評劇等劇種。其含義可從三方面解析:
詞義溯源
“傍”在古漢語中意為“靠近、依附”,《說文解字》釋作“近也”;“角兒”指戲曲中挑大梁的主要演員,源自元代“腳色”稱謂。組合後特指藝術地位次于主角的表演者,需通過配合主角表演獲得舞台機會。
行業運作模式
根據《中國戲曲志》記載,舊時戲班實行“名角挑班制”,名角自帶琴師、龍套等傍角兒團隊。傍角兒者既包括二路演員(如副将、丫鬟角色),也涵蓋琴師、鼓師等樂師,其收入與名角聲望直接挂鈎。
文化雙重性
該詞隱含着“共生與依附”的行業生态:一方面體現傳統戲曲“紅花綠葉”的協作美學,如清代《梨園外史》記載“好角兒需好傍角兒托襯”;另一方面也折射出底層從業者的生存壓力,民國《菊部叢刊》提到“傍角兒者,衣食皆系于主角一念”。
現代戲曲界仍保留此術語,但更強調團隊協作性。例如京劇伴奏名家尤繼舜曾表示:“傍角兒不是屈居人下,而是通過托腔保調成就整體藝術。”
“傍角兒”是京劇行話中的術語,具體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釋:
動作層面
指在演出中為主角配戲、伴奏或提供舞台支持的行為。例如,次要演員、樂師或舞美人員配合主角完成表演。
人物層面
指依附于名角的群體,包括配角、樂師、跟包(助理)等。舊時名角常自帶團隊,這些成員因依賴名角生存,故稱“傍角兒”,俗稱“抓龍尾巴”。
該詞生動體現了傳統戲曲行業的等級結構和協作模式,核心仍圍繞京劇生态展開。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權威戲曲資料或詞典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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