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晉 代6*考核官吏的一種制度。《晉書·劉頌傳》:“久之,轉吏部尚書,建九班之制,欲令百官居職希遷,考課能否,明其賞罰。”《晉書·孝愍帝紀》:“悠悠風塵,皆奔競之士,列官千百,無讓賢之舉。 子真 著《崇讓》而莫之省; 子雅 制九班而不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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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班"在漢語中主要有以下三層含義,均源自古代制度或現代教育體系:
指将官員職位劃分為九個等級序列的制度體系。魏晉南北朝時期尤為典型,如西晉劉頌上疏主張"官制九班,欲令大臣經通事任"(《晉書·劉頌傳》),旨在通過細分等級明确官員職責。南朝梁武帝正式推行九班制,《隋書·百官志》載其"定九品為十八班,班即品也",以班次高低區分官職清濁與俸祿标準。
特指魏晉時期的軍事職級分類。《晉書·職官志》記載:"武帝甚重兵官,故軍校多選朝廷清重之士居之,分為九班。"該制度将武職将領按資曆功勳分為九等班位,如鷹揚班、伏波班等,每班對應不同統兵權限與待遇規格,成為後世武階制度的雛形。
當代學校中按年級序列編排的班級代號,如"九年級九班"。此用法遵循教育部《中小學班級管理規定》的編號邏輯,其中首位數字代表年級(九年義務教育階段),末位數字為同年級内的班級序號,屬行政管理的規範化命名方式。
參考資料:
《晉書·卷四十六·劉頌傳》(中華書局點校本)
《隋書·卷二十六·百官志上》(上海古籍出版社)
《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北京出版社,1994年)
《魏晉南北朝軍事制度研究》(軍事科學出版社,1998年)
《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标準》(教育部文件,教基〔2017〕9號)
“九班”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曆史背景和現代用法綜合理解:
核心定義
指晉代用于考核官吏的一種等級制度,旨在通過明确官員的職責和晉升标準來加強管理。根據《晉書·劉頌傳》記載,該制度由劉頌提出,主張“建九班之制,欲令百官居職希遷,考課能否,明其賞罰”。
制度特點
象征意義
現代語境中,“九班”可引申為對優秀班級或團體的贊譽,形容成員能力出衆、成績卓越。例如:“這次比賽奪冠,我們班真成了全校的九班!”。
使用場景
以上解釋綜合了曆史考據和現代語義演變,具體語境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如需更多古籍原文或現代案例,可查閱《晉書》或相關教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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