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人裝入袋中打死。 漢 劉向 《說苑·正谏》:“ 茅焦 對曰:‘陛下車裂假父,有嫉妬之心;囊撲兩弟,有不慈之名。’”《資治通鑒·秦始皇帝九年》:“陛下有狂悖之行,不自知邪?車裂假父,囊撲二弟。” 胡三省 注:“以囊盛其人,撲而殺之。”
囊撲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具有特定曆史語境下的刑名含義。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囊撲”指将犯人裝入布袋中撲殺的刑罰,主要流行于戰國至秦漢時期。該詞由“囊”(布袋)與“撲”(擊打)兩個語素構成,字面可解為“以囊盛之而撲殺”,屬于古代酷刑的一種執行方式。
《史記·秦始皇本紀》中提到“囊撲二世”,印證了這種刑罰在秦代曾被用于處決皇室成員。從刑具形制分析,行刑時使用密織麻袋或皮革囊袋,既可防止受刑者掙脫,又能加重擊打時的沖擊力,體現了古代刑罰的殘酷性特征。
需要注意的是,“囊撲”在現代漢語中已無實際使用場景,屬于曆史詞彙範疇。其釋義可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著的《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對古代刑名的收錄條目。
“囊撲”是一個具有曆史背景的詞彙,其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
發音:náng pū
核心含義:指古代将人裝入袋中撲殺的一種刑罰。具體執行方式為将人裝入布袋或皮袋,通過擊打、摔打等方式緻死,常見于秦代及以前。
文獻記載
社會背景
該刑罰多用于處置皇室或貴族成員,兼具隱秘性與震懾性,反映了古代嚴酷的律法體系。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事情完全失敗,一無所獲”,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是基于字面義的引申,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囊撲”原指古代裝入袋中擊殺的刑罰,屬曆史專有名詞;現代引申義較少見,使用時建議優先參考曆史文獻含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資治通鑒》《說苑》等原始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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