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慕豔 ”。猶豔羨。 明 宋濂 《羅氏<五老圖詩卷>序》:“見者驚詫,不曰此人世之上瑞,則曰是國家之休貞,嗟嘆慕艷,若有所不及。”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工部·兩京街道》:“其時南中有一大老……偶署工部,值北有清街之舉,慕豔其事,亦出榜清理街道。” 清 戴名世 《魏其論》:“ 灌夫 以丞相戲弄之言告 魏其 , 魏其 與夫人市牛酒、設帳具,必欲得 武安 一往,豈其慕豔 武安 ,而亦如天下士、郡國諸侯之以其顧盼為重耶?”
見“ 慕艷 ”。
“慕豔”是現代漢語中一個具有文學色彩的複合詞,由“慕”(仰慕、向往)與“豔”(豔麗、美好)組合而成,指對他人擁有的美好事物或優越境遇産生羨慕之情。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該詞強調“因他人之美而生向往”,常用于描述對才華、容貌、財富等難以企及之物的心理狀态。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慕”在《說文解字》中解作“習也”,後引申為心理層面的向往;“豔”在《玉篇》中注為“好色也”,後語義擴展至一切美好事物的表征。二者結合後,詞義從單純的美感認知升華為帶有情感投射的心理活動。
該詞的現代使用呈現三個特點:其一,多用于書面語境,如“慕豔其成就”(《人民日報》2023年文化評論);其二,隱含對象與主體存在客觀差距,如“慕豔而不生妒”;其三,常與心理動詞搭配,構成“心生慕豔”“暗自慕豔”等固定表達。
近義詞辨析方面,“羨慕”側重平等關系下的認可,“慕豔”則強調對更高層次美好的仰望;“豔羨”與“慕豔”為同素異序詞,但前者在《漢語大詞典》中标注使用頻率更高。
“慕豔”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書面或古文語境中,其核心含義為羨慕、豔羨,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釋義
“慕豔”由“慕”和“豔”組合而成:
情感色彩
多用于表達對他人成就、境遇或外在條件的羨慕,隱含“因對比而産生向往”的複雜心理,如“略無慕豔意”(《送東陽馬生序》)。
明代宋濂《送東陽馬生序》:
“餘則缊袍敝衣處其間,略無慕豔意”,意為“我穿着破舊衣衫與衣着光鮮者相處,卻毫無羨慕之心”。
清代戴名世《魏其論》:
描述魏其因羨慕權貴(武安)而刻意逢迎,體現“慕豔”的功利性。
“慕豔”是一個帶有古典色彩的詞彙,適用于描述對他人優越狀态的向往,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情感層次。若需更多例證,可參考《野獲編·工部·兩京街道》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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