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莊子·齊物論》:“狙公賦芧,曰:‘朝三而暮四。’衆狙皆怒。曰:‘然則朝四而暮三。’衆狙皆悅。名實未虧而喜怒為用,亦因是也”。原指說法、做法有所變換而實質不變。 宋 辛棄疾 《洞仙歌》詞:“悠悠今古事。得喪乘除,暮四朝三又何異。” 清 李漁 《閑情偶寄·詞曲下·賓白》:“其實‘尖新’即是‘纖巧’,猶之暮四朝三,未嘗稍異。”
(2).比喻反複無常。 宋 樂史 《綠珠傳》:“至有享厚祿,盜高位,亡仁義之性,懷反復之情,暮四朝三,惟利是務,節操反不若一婦人,豈不愧哉!” 明 孫仁孺 《東郭記·媒妁之言》:“婚姻簿中應細覽,俺姐姐隻解清談,陪不得尋常俗物胡淫濫,使不着暮四朝三。”
"暮四朝三"是漢語成語"朝三暮四"的異形詞,出自《莊子·齊物論》。該典故記載:宋國養猴人給猴子分發橡實時,最初承諾"朝三而暮四"(早晨三顆、晚上四顆),群猴皆怒;後改為"朝四而暮三",衆猴皆悅。莊子借此說明"名實未虧而喜怒為用"的哲理。
在《漢語大詞典》中,"暮四朝三"被定義為:"①原指說法、做法有所變換而實質不變。②比喻反複無常"(來源:漢典)。《現代漢語成語規範詞典》進一步指出,該成語現代多用于批評那些做事反複無常、經常變卦的人(來源:國學大師)。
從語義演變看,該成語經曆了三個階段:
需要特别注意,在規範漢語使用中,推薦使用"朝三暮四"的通用形式。該成語常與"見異思遷""反複無常"構成近義詞群,與"始終如一""矢志不渝"形成反義對比(來源:中華典藏)。
“暮四朝三”是一個源自《莊子·齊物論》的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差異,需結合權威資料綜合解析:
原意解析
該成語出自“狙公賦芧”的寓言:養猴人以“朝三暮四”與“朝四暮三”兩種分配方式喂猴,猴子因順序不同而喜怒。莊子借此說明事物本質未變,僅形式調整即可影響情緒。
核心引申義
部分詞典(如)提出“晚年仍懷壯志”的現代引申義,但此解釋未見于《莊子》原文及多數權威文獻,可能是誤讀或區域性用法,需謹慎采用。
提示:若需了解具體古籍用例(如《莊子》《洞仙歌》等),可參考、3、4、7的文獻來源。
百賦剝掠賓實筆榻子博浪滄浪老人朝上朝彥癡肉脔出處進退詞正理直打分當上定谟廢着風塵物表風檐寸晷奮末伏讀剛酷勾卻犷厲廣土衆民刮舌子見鬼人禁阃鋸欘寬弘鲲鲕連峰離流隸子弟鹵族埋蠱漚洩嘔心吐膽劈口琵琶襟繦杖七方十齊泉瀑蜷局區瞀驅染乳峰三箓十滴水書囊宿儒泰山壓頂填格子體育課同難頹怨猥薄緯帽微雲滓太清無逸香貂先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