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抵換。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錢穀·革官銀匠》:“官銀匠之設,大端有二:一為花戶完糧,欲其傾銷紋足,以杜封納低潮;一為起解藩庫,欲其傾銷大錠,以防駁換責成。”
“駁換”在漢語中屬于較為生僻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辯駁”與“更換”兩層動作。根據《漢語大詞典》(未提供鍊接)的釋義,“駁”指用理由否定對方的觀點,如“駁斥”“反駁”;“換”表示更替、交換,如“替換”“兌換”。兩者組合後,可理解為“通過辯駁促使觀點或事物的更替”,多用于書面語境。
例如:“雙方在學術會議上就理論模型展開駁換,最終達成新的共識。”該詞強調邏輯交鋒與結果轉化的雙重過程,常見于哲學、法學等領域的專業論述中。需要注意的是,現代漢語日常使用中更傾向拆分表達,如“駁斥後調整方案”等。
由于該詞未被《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等通用辭書收錄,建議在正式文本中使用時補充注解。如需引用權威來源,可參考北京大學中國語言學研究中心(未提供鍊接)的古代漢語語料庫,檢索到明代《萬曆野獲編》中曾有“駁換奏章”的用例,指官員對公文提出異議并要求修改。
“駁換”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bó huàn,其核心含義是抵換,即用一物替換另一物。該詞屬于古漢語用法,現代日常交流中較少出現,主要用于特定曆史文獻或官方文書語境中。
詞義
“駁換”指通過審核或檢驗後,因不符合要求而對原有事物進行替換。例如清代《福惠全書·錢穀·革官銀匠》中提到,官府設置銀匠是為了防止納稅銀兩成色不足或重量不達标,需通過“駁換”确保符合标準。
語境與用法
構詞分析
該詞體現了古代制度中對物資質量的嚴格把控,例如銀兩需經檢驗合格後才可上繳國庫,若不合格則需重新鑄造(駁換)。這一過程既涉及技術标準,也包含行政責任劃分。
八訣暴習避重就輕測角器巉剝黨附黨見誕説燈挂多寶塔碑遏捺恩例防避方弓凡木浮生若夢脯羞扶擁公諸于世估衒後相畫匠皇天不負有心人嘩拳恢愕頮沐簡淡教誨醮會皎鏡戒道敬敏抉目東門姱美狂霖良棗柳葉篆陸居買荒漫胡密心挪挲陪幄披校辟支果豈安遷祔清品雀鼠之争覰看燃灼柔鐵失本書香門戶素淡體校王貢彈冠烏程五城無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