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呈詞 ”。
呈辭(chéng cí)是漢語中的一個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下級以書面形式向上級陳述意見、請求或報告的正式文書,亦可指呈遞這一文書的行為。以下從詞典釋義角度分項解析:
文書形式
指古代官府或現代機構中,下級對上級提交的正式公文。例如《漢語大詞典》定義為“呈遞辭章”,強調其書面性與恭敬性。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2版),商務印書館,2012年,第235頁。
行為動作
作動詞時,表示“恭敬地遞交文書或辭呈”。如《現代漢語詞典》釋為“呈遞辭呈;提交書面陳述”。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2016年,第168頁。
先秦文獻未見該詞,唐宋後隨官僚制度完善而普及。清代《吏部則例》明确規定“官員呈辭須用楷書”,體現其規範性。現代因行政流程簡化,使用頻率降低,多見于仿古語境或特定文體。
示例:
知縣連夜繕寫呈辭,申詳巡撫。(《儒林外史》第九回)
職員向經理呈辭,申明離職緣由。
“呈辭”兼具文書與行為雙重含義,是漢語中體現禮制與等級觀念的典型公文詞彙,其使用需符合正式語境與身份關系。
“呈辭”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chéng cí,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呈辭”是“呈詞”的異體寫法,指下級向上級遞交的正式文書或申告的文辭,常見于舊時公文場景。例如《鏡花緣》中提到“寫哀憐呈詞到各衙門遞去”,方志敏的《獄中紀實》也提到“呈辭”作為申告文書的用途。
多用于書面或正式場合,特指通過文書形式向上級陳述請求、申訴等。例如清代小說《鏡花緣》中描述通過“呈詞”向衙門遞送申告材料。
現代漢語中,“呈辭”一詞已較少使用,更多以“呈詞”或“呈文”替代,常見于曆史文獻或特定公文語境。
“呈辭”是舊時公文術語,指向上級遞交的申告文書,需結合“呈”的恭敬呈遞和“辭”的文辭屬性理解。如需具體曆史案例,可參考《鏡花緣》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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