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receive]∶接納;收受
接收工作
(2) [take over]∶依據法令收歸己方所有
接收抗洪物質
(1).接近而取信。《史記·蘇秦列傳》:“然則王何不使可信者接收 燕 趙 ,令 涇陽君 、 高陵君 先於 燕 趙 ? 秦 有變,因以為質,則 燕 趙 信 秦 。”
(2).接受;收受。《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五回:“我并未有接收他的,説聲有了包探,他就匆匆的去了,隻怕他自己帶去了。” 巴金 《家》三十:“人們組織了辦事處,接收賀禮,散發請帖。”
(3).根據法令或強權把機構、財産等拿過來。 老舍 《龍須溝》第二幕:“後來 日本 人走了,緊跟着就鬧接收。”《中國歌謠資料·本領高》:“接收大員本領高,倉庫裝進小皮包。”
(4).接納。如:接收新會員。
“接收”是一個動詞,指通過主動行為接納、收受外界傳遞的事物或信息。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具體差異:
若需進一步了解特定領域(如通信技術中的信號接收原理),可提供具體場景以便補充說明。
接收(jiē shōu)是一個動詞,意思是收到、接納或接待。它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是手部部首“扌”,右邊是收音部首“攵”。該字共有8畫。
“接收”一詞最早見于《左傳•襄公十五年》:“南北之道,賦布飾而已矣。其知且能行之,雖受谏而已矣。”後來在漢代的《論語•陽貨》中也有使用:“子貢問曰:“貧者民也,何以有為?”子曰:“力不勞,則無以勞。好作而民善之,這以為民分昏暮晦之重。”即子貢問孔子,貧窮的人如何有所作為。孔子回答說:“努力不勞累,就沒有勞累的身體。如果善于創作,并且能得到人民的喜愛,這就是貧窮人可以分一份昏暮晦暗的重任。”意思是要取得成就首先需要接受努力,同時也體現了“接收”為“接受”的意思。
在繁體字中,“接收”被寫作“接受”。
在古代,有時會以“攵”代替“扌”,所以“接收”也有可能被寫作“收“受”。
1. 請接收這份禮物,表示我的感激之情。 2. 我們的公司已經開始接收線上訂單。 3. 心懷謙卑的人,能夠接收他人的批評并加以改進。
接待、接納、接管、接受、接話、接手
收受、接納、挑受、收受
送出、放棄、拒收、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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