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箭袋。 魯迅 《故事新編·奔月》:“她們不回答,隻看看他的臉,便來給他解下弓袋和箭壺和裝着小母雞的網兜。”
箭壺是漢語中一個複合名詞,其核心含義指古代盛裝箭矢的專用容器。從字源構成看,"箭"指弓弩發射的武器,"壺"本義為腹大口小的器皿,組合後特指箭矢收納工具。據《漢語大詞典》釋義,該詞最早見于《周禮·夏官》"司弓矢掌六弓四弩八矢之法……皆辨其物而奠其録"的記載,鄭玄注中明确提到"箭壺"為皮質箭袋。
從器物特征分析,箭壺可分為三個典型形制:其一為皮質筒狀懸挂式,多見于先秦戰車兵配備;其二為木制方形箱體式,敦煌莫高窟第285窟壁畫中呈現的唐代箭壺即屬此類;其三為金屬鑲嵌工藝制式,故宮博物院藏清代"乾隆禦用鲨魚皮嵌寶石箭壺"即融合了實用與裝飾性。
在軍事制度層面,《武經總要》記載宋代每名弓手标準配置為"弓一、弦三、箭三十,貯以胡祿",其中"胡祿"即箭壺的别稱。明代茅元儀《武備志·器械篇》更詳細描述:"箭壺制以皮革,高三尺,容十二矢,懸于腰右"。
語言學範疇内,該詞存在地域性變體。據《蜀方言》考,四川方言稱"箭胡鹿",實為"箭箶簏"的音轉,《集韻》釋"箶簏"為"箭室也",印證了詞義的曆史流變。現代考古發現中,曾侯乙墓出土的戰國漆木箭壺實物,為這一稱謂提供了物質佐證。
“箭壺”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主要分以下兩種情況:
字面解釋
指古代用于盛放箭矢的袋子或容器,通常由皮革、布料或金屬制成,方便隨身攜帶。例如《儒林外史》中描述“壁間靠着箭壺”,即指懸挂在牆上的箭袋。
文學作品中的用例
魯迅在《故事新編·奔月》中提到“解下弓袋和箭壺”,這裡的“箭壺”指後羿裝箭的工具,凸顯實用性。
投壺活動的起源
在周代禮儀中,“投壺”由射禮演變而來,是一種宴飲時的娛樂活動。參與者需将箭矢投入特制的壺中,以勝負決定罰酒,箭壺即指此遊戲中的容器。
材質與形制
投壺多為陶瓷或金屬制,如宋代官窯燒制的弦紋瓶,頸部有雙貫耳,壺身高且直,便于投擲。明代定陵出土的金箭壺則作為皇室宴飲的博彩用具,兼具裝飾與實用功能。
文化意義
早期投壺強調禮制教育,後演變為文人雅士的娛樂活動,成為傳統文化中“雅趣”的象征。
如需進一步了解投壺的曆史演變,可查閱《禮記》或相關考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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