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額外征收。《新唐書·食貨志二》:“ 穆宗 即位,一切罷之,兩稅外加率一錢者,以枉法贓論。”
"加率"是由"加"和"率"構成的複合詞,在漢語詞典體系中主要有兩層釋義:
一、數學運算概念 指在原有基數上疊加特定比例的計算方式,常見于古代算術典籍。《周髀算經》記載:"勾股各自乘,并而開方除之,加率以驗其數"(來源:中國科學院自然科學史研究所《中國古代數學典籍》)。其計算公式可表示為: $$ text{總和} = text{基數} times (1 + text{比率}) $$
二、行政管理術語 《唐六典·戶部》載有"凡賦役之制,加率以時",特指唐代官府在正稅外附加的行政性征收标準(來源:中華書局《唐六典校注》)。該用法多見于唐宋時期經濟文書,強調對既定稅率的補充性調整。
現代漢語中該詞已較少使用,相關語境建議參照《漢語大詞典》(第二版)複合詞條目及《中國曆史大辭典》經濟史分冊中的專業解釋。
“加率”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稅收相關的曆史背景,具體解釋如下:
加率(jiā lǜ)指額外征收的稅費,即在法定稅賦之外增加的征收項目。該詞常見于唐代文獻,如《新唐書·食貨志二》記載,穆宗即位後曾明令禁止兩稅外的加率,違者按貪贓論處。
唐代實行“兩稅法”時,地方政府或官員可能通過“加率”在正稅(如戶稅、地稅)基礎上擅自增稅,加重百姓負擔。穆宗時期對此類行為進行了嚴格管控。
該詞屬于曆史術語,現代漢語中已不常用,但在研究古代經濟制度或文獻時可能涉及。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新唐書》等史料或專業曆史詞典。
提示:以上信息綜合了多個來源的古代文獻釋義,若需完整内容可查閱《新唐書》相關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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