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额外征收。《新唐书·食货志二》:“ 穆宗 即位,一切罢之,两税外加率一钱者,以枉法赃论。”
"加率"是由"加"和"率"构成的复合词,在汉语词典体系中主要有两层释义:
一、数学运算概念 指在原有基数上叠加特定比例的计算方式,常见于古代算术典籍。《周髀算经》记载:"勾股各自乘,并而开方除之,加率以验其数"(来源: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中国古代数学典籍》)。其计算公式可表示为: $$ text{总和} = text{基数} times (1 + text{比率}) $$
二、行政管理术语 《唐六典·户部》载有"凡赋役之制,加率以时",特指唐代官府在正税外附加的行政性征收标准(来源:中华书局《唐六典校注》)。该用法多见于唐宋时期经济文书,强调对既定税率的补充性调整。
现代汉语中该词已较少使用,相关语境建议参照《汉语大词典》(第二版)复合词条目及《中国历史大辞典》经济史分册中的专业解释。
“加率”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用于描述税收相关的历史背景,具体解释如下:
加率(jiā lǜ)指额外征收的税费,即在法定税赋之外增加的征收项目。该词常见于唐代文献,如《新唐书·食货志二》记载,穆宗即位后曾明令禁止两税外的加率,违者按贪赃论处。
唐代实行“两税法”时,地方政府或官员可能通过“加率”在正税(如户税、地税)基础上擅自增税,加重百姓负担。穆宗时期对此类行为进行了严格管控。
该词属于历史术语,现代汉语中已不常用,但在研究古代经济制度或文献时可能涉及。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新唐书》等史料或专业历史词典。
提示:以上信息综合了多个来源的古代文献释义,若需完整内容可查阅《新唐书》相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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