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言全史。如: 宋 範坰 、 林禹 著有《吳越備史》。
備史是古代中國職官制度中的特定稱謂,指負責記錄、整理和保存曆史文獻的專職史官,其核心職能在于确保曆史記載的完整性與系統性。該詞由“備”(完備、詳備)與“史”(史官、史事)複合而成,強調史官對史料全面搜集與嚴謹編纂的職責要求。
字義構成
“備”取《說文解字》“慎也,從人聲”之本義,引申為周全、齊備;“史”據《周禮·春官》載“掌官書以贊治”,指執掌文書、記錄國事的官職。二者結合凸顯“完備史事”的職能屬性。
制度淵源
其制可溯至《周禮·天官》“史十有二人”之設,漢代始見“備史”專職,如《漢書·藝文志》載“置寫書之官,下及諸子傳說,皆充秘府”,指其負責宮廷檔案的謄錄與保存。唐代杜佑《通典·職官三》明确“備史掌修時政記,錄起居注”,承擔實時政事記錄。
編纂職責
宋代徐天麟《西漢會要》記:“太史令掌天時星曆,兼修史之任;備史則專司文案輯錄。”表明其區别于天文官,專注文獻整編。明代《永樂大典》凡例中“征備史稽前代實錄”之語,印證其史料稽核職能。
權威性依據
清代章學誠《文史通義·史釋篇》強調:“備史之職,貴在博采而精擇,非徒掌故之司,實為信史之基。”從史學理論層面界定其學術價值。
現代辭書如《漢語大詞典》釋“備史”為“古代史官名,掌編纂史料”(上海辭書出版社,1994年版),延續其職官術語屬性。需注意該詞屬曆史專名,當代漢語已無實際職官對應,僅存于古籍研究與曆史文獻範疇。
參考文獻來源
“備史”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現代語境中,“備史”多用于學術或文學領域,特指對特定曆史階段的系統性整理,或強調史料的全面性。例如在遊戲或文化産品中,可能借“備史”概念命名衍生内容(如《吳越備史》被改編為遊戲擴展包)。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典籍(如《吳越備史》),可參考曆史文獻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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