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诏書。 晉 陸翽 《邺中記》:“ 石季龍 與皇後在觀上,為詔書五色紙,著鳳口中,鳳既銜詔,侍人放數百丈緋繩,轆轤回轉,鳳凰飛下,謂之鳳詔。鳳凰以木作之,五色漆畫,腳皆用金。” 唐 李商隱 《夢令狐學士》詩:“右 銀臺 路雪三尺,鳳詔裁成當直歸。” 元 陳樵 《送李仲積北上》詩:“峩峩 黃金臺 ,鳳詔求賢材。”參見“ 詔書 ”。
鳳诏
基本釋義
“鳳诏”指古代帝王頒發的诏書,因常以鳳凰圖案裝飾或借鳳凰祥瑞之兆象征帝王權威,故稱。其核心含義為皇帝诏令的尊稱,多見于詩文典籍,屬典雅書面語。
語源典故
據《後漢書·光武帝紀》載,東漢時曾有“鳳凰銜書”的祥瑞傳說,後世遂以“鳳诏”代指天子诏書。
唐代宮廷诏書用絹帛書寫,常以金箔繪制鳳凰圖案,稱為“鳳凰銜诏”,《唐六典》記載中書省草拟诏書需加蓋“鳳凰敕印”。
曆史語義演變
多直指帝王诏書,如《晉書·輿服志》載“皇後受冊,承鳳诏于椒房”。
漸擴展為對官府文書的雅稱,但主體仍關聯皇權。元代王恽《玉堂嘉話》稱:“鳳诏頒來,百官迎于丹墀。”
文化象征
鳳凰在傳統文化中象征尊貴與天命所歸,“鳳诏”一詞因此承載雙重意象:
文學用例
李商隱《夢令狐學士》詩雲:“右銀台路雪三尺,鳳诏裁成當直歸。”此處“鳳诏”指翰林院代拟的皇帝诏書,凸顯其莊重性。
參考來源
“鳳诏”是中國古代對皇帝诏書的一種雅稱,其來源和含義具有特定的曆史文化背景。以下是詳細解釋:
“鳳诏”字面由“鳳”(鳳凰)和“诏”(皇帝的命令)組成,字面含義為“鳳凰銜來的诏書”。它特指古代皇帝頒布的诏書,象征诏令的權威性與神聖性。
古代詩詞常以“鳳诏”代指重要诏令,衍生出多種别稱:
現代語境中,“鳳诏”可引申為極其重要的指示或指令,但主要用于曆史文獻或文學創作,日常使用較少。
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典故或詩詞引用,可查閱《邺中記》或唐代文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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