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式婚姻所用的訂婚憑證。用紅、綠二色紙書寫,故名。紅帖是男家向女家求婚的求帖,綠帖是女家同意允婚的允帖。 魯迅 《徬徨·離婚》:“ 老木 ,那你自然是沒有什麼說的了,她自己已經答應。我想你紅綠帖是一定已經帶來了的,我通知過你。那麼,大家都拿出來。”
紅綠帖,是中國傳統婚俗中一種重要的訂婚憑證文書,具有特定的形制和象征意義。以下從漢語詞典及民俗文化角度進行詳細解釋:
紅綠帖又稱“龍鳳帖”或“庚帖”,是舊時男女雙方在議定婚約時互換的正式文書。其核心功能是締結婚約的書面憑證,載明雙方生辰八字、籍貫、三代姓名等信息,經媒人傳遞後表示婚約成立。男方出具紅色柬帖(紅帖),女方回以綠色柬帖(綠帖),合稱“紅綠帖” 。
顔色象征
色彩遵循傳統陰陽五行觀念,體現“男紅女綠”的禮制規範 。
文書内容
帖中需包含:
紅綠帖習俗盛行于明清至民國初期,尤其在士紳階層中嚴謹執行。20世紀50年代後,隨着《婚姻法》實施和婚俗簡化,紅綠帖逐漸被結婚證書取代,僅在部分農村地區或傳統婚禮複原活動中作為文化符號出現 。
“紅綠帖”是中國舊式婚姻中的一種傳統訂婚憑證,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來源中有詳細記載:
紅綠帖是用紅、綠二色紙書寫的婚約文書,主要用于男方和女方家庭之間的婚約确認。紅帖由男方向女方家遞交,象征求婚;綠帖則由女方家回贈,表示同意婚事。
有少數來源将“紅綠帖”解釋為交通信號燈(紅綠燈),但此說法缺乏文化依據,可能是現代語境下的誤用或引申。
“紅綠帖”核心含義為傳統婚俗中的書面婚約憑證,需結合曆史背景和文學作品理解其文化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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