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紀傳體史書合數人于一傳,稱合傳。如《史記》之《孟子荀卿列傳》,《漢書》之《蕭何曹參列傳》等。 清 趙翼 《瓯北詩話·查初白詩》:“高士累朝多合傳,佳人絶代少同時。” 姚華 《論文後編》:“曰合傳,數人一傳也;曰别傳、外傳,一人數傳也;曰附傳,隸于他人也。”
合傳是紀傳體史書中的一種寫作形式,指将多個相關人物的生平事迹合并到同一篇傳記中,通常因人物具有相似背景、關聯事件或共同主題。
定義與用途
合傳常見于傳統史書,如《史記》《漢書》等,通過合并記載人物突出其共性或關聯性。例如《史記·孟子荀卿列傳》将戰國思想家孟子、荀子等合為一傳,體現學術傳承;《漢書·蕭何曹參列傳》則因二人同為漢初重臣且政策連貫。
典型例子
文學與史學意義
合傳不僅精簡篇幅,還能通過對比或串聯強化主題。清代趙翼曾評價“高士累朝多合傳”,姚華也指出其“數人一傳”的特點。
如需更詳細案例或古籍原文,可參考《史記》《漢書》等史書原文。
《合傳》是一個漢字詞語,通常用來形容某種情況或者說法能夠傳達到大家,有指導和啟發的作用。
《合傳》的拆分部首為“合”字的右邊部分,而整個漢字共有7個筆畫。
《合傳》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佛母十大弟子合傳》這本書,是佛教的經典之一。在這本書中,合傳被用來形容佛教教義的傳播。
《合傳》的繁體字為「合傳」。
在古代,合傳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是基本的意思和用法是相同的。
1. 這本書是個合傳,讀了之後真讓人受益匪淺。
2. 他的演講真是一篇合傳,引發了無數人的共鳴。
合傳派、合傳教育、傳合、合追、合籌等。
啟示、啟蒙、教誨、正确指導、正确引導等。
誤導、錯誤引導、混淆視聽、混淆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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