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劾按 ”。
劾案是漢語中具有法律文書與司法程式雙重含義的複合詞。該詞由"劾"與"案"兩個單字組成,其中"劾"指檢舉揭發,《說文解字》釋為"法有罪也"《漢語大詞典·力部》;"案"通"按",指查驗審問,《周禮·秋官》鄭玄注"謂考實之也"《辭源·木部》。
在古代司法體系中,劾案特指監察機構對官吏違法行為的立案審查程式。據《漢書·百官公卿表》記載,禦史中丞"受公卿奏事,舉劾按章"《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其運作流程包含立案、取證、奏報三個環節。東漢王符《潛夫論·三式》載"刺史劾案"制度,證明該詞在漢代已形成專業術語體系。
作為法律文書時,劾案指代完整的彈劾案卷。居延漢簡中存有"劾狀"文書格式,包含案由、證人證言、法律依據等要件,與《唐律疏議·鬥訟》"諸監臨主司知所部有犯法不舉劾者"的規定形成制度沿革關系《簡牍文書學》。
現代漢語中,"劾案"一詞主要用于曆史研究和古籍文獻領域。中華書局點校本《漢書》收錄的"劾案"用例達27處,多與官吏考課制度相關《古籍整理術語彙釋》。在當代法律語境下,其功能已被"起訴書""監察建議"等現代司法文書所替代。
“劾案”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hé àn,其含義可從以下幾個層面解析:
指對官員或公職人員進行指責、彈劾的案件。由“劾”(彈劾、指責)和“案”(案件)兩字組成,強調通過法律或政治程式追究責任。
曆史背景
在中國古代,劾案是重要的政治監督手段,用于追究官員的過失或違法行為。例如,監察機構(如禦史台)或議會對涉事官員發起調查,經審議後作出裁決。
實施流程
社會意義
作為監督機制,劾案旨在維護政府廉潔與公正,防止權力濫用。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法律程式,可參考曆史文獻或權威詞典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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