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懂得禮儀,熟知詩書。《野叟曝言》第五八回:“此乃罪臣家屬,籍沒入官,姓 木 名 難兒 ,溫柔賢淑,識禮知書,兼通數學。”
“識禮知書”是一個成語,形容人通曉禮儀、熟知詩書,具有學識與教養。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成語不僅體現個人修養,還反映了傳統文化中對“禮”與“書”的重視,即禮儀教化與經典學習的結合是理想人格的重要标準(注:此處結合低權威性網頁的間接釋義,需謹慎參考)。
如需更多例句或深入解析,可查閱《野叟曝言》原文或相關文學評論。
《識禮知書》是一個漢語詞語,具有明确的含義和構詞規則。以下是關于該詞的拆分部首和筆畫、來源、繁體、古時候漢字寫法、例句,以及相關詞語的介紹。
《識禮知書》的第一個字“識”由“讠”(讠是“言”的聲旁)和“隻”(隻的右下角為“心”的旁)組成。它的總筆畫數為8。
《識禮知書》的第二個字“禮”由“示”(礻為示的上半部)和“礻”(示的下半部)組成。它的總筆畫數為11。
《識禮知書》的第三個字“知”由“矢”(為一個箭頭)和“口”組成。它的總筆畫數為8。
《識禮知書》是一個成語,來源于中國古代的經典著作《論語》。在《論語·學而第一》一章中,孔子說:“識禮知書,必有小節。”含義是指一個人要認識到什麼是禮儀,需要有知識才能明了。這個成語的意思是要求人們不僅要有才學和識見,還要懂得禮儀。
《識禮知書》的繁體字為「識禮知書」。
在古代,漢字書寫形式與現代有所不同。《識禮知書》的古時候漢字寫法為「識禮知書」。
1. 懂得識禮知書的人,才能在社交場合表現得體。
2. 你不僅要有才學,還要具備識禮知書的能力。
1. 識時務:意為認清時勢,順勢而為。
2. 知法犯法:意為明知故犯,違法行為。
1. 通情達理:意為能理解别人的情感,有適應能力。
2. 懂得分寸:意為明白事情的輕重緩急,有分寸和操守。
1. 不知禮儀:意為對禮儀不了解,不懂得規矩。
2. 無知無學:意為缺乏知識和學問。
綜上所述,詞語《識禮知書》是指一個人不僅具備知識才學,還要懂得禮儀的能力。它來源于《論語》中的一個章節,常用于表達對人們要求有學識和懂得禮儀的期待。同時,我們還了解了《識禮知書》的拆分部首和筆畫、繁體字形、古時候漢字寫法、例句,以及相關的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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