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哭秦庭 ”。
哭庭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典故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在朝廷或宮門前痛哭陳情,以懇求君主或權貴采取行動,常帶有悲憤、急迫的訴求色彩。以下從釋義、典故、用法三方面詳解:
“哭”指悲痛哭泣,“庭”指古代宮室前的庭院或朝廷。合指在宮廷外哭訴的行為。
形容以極端悲恸的方式向當權者懇求或抗議,常見于忠臣義士為家國存亡而冒死進谏的場景。
典故源自春秋時期楚國大夫申包胥“哭秦庭”的故事:
公元前506年,吳國攻破楚國都城,楚臣申包胥為複國孤身赴秦國求援。
申包胥在秦宮廷外痛哭七日七夜,滴水未進,最終打動秦哀公出兵救楚(《左傳·定公四年》載:“立依于庭牆而哭,日夜不絕聲……七日不告水漿”)。
秦國發兵擊退吳軍,楚國得以複國。此事件被後世稱為“哭秦庭”,成為忠貞救國的典範。
代表以赤誠之心感化權威,常見于描述忠臣、志士的悲壯行為。
例:文天祥《正氣歌》中“楚囚纓其冠,傳車送窮北”暗含申包胥之志。
偶用于比喻以激烈方式向高層申訴(如民衆在政府機構前請願),但需注意語境莊重性。
收錄“哭庭”詞條,釋義為“在朝廷上痛哭申訴”,引《左傳》典故。
原始文獻記載申包胥事迹,為典故源頭。
“哭”釋為“哀聲也”,“庭”釋為“宮中也”,佐證詞義本源。
說明:因古籍原文無網絡公開資源,建議查閱紙質權威版本;現代詞典釋義可參考《漢語大詞典》網絡版(需訂閱)。
“哭庭”是漢語中的一個典故性詞彙,其核心含義指代通過極端悲怆的方式請求援兵以救國難,具體源于春秋時期的曆史事件。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哭庭”又稱“哭秦庭”,指申包胥為救楚國在秦國宮廷痛哭七日、最終求得援兵的事迹,後引申為忠臣為國難不惜一切求援的典範。
典故來源
據《左傳·定公四年》記載:
“哭庭”不僅是一個曆史典故,更成為中華文化中忠誠與堅韌的象征。其核心精神在于通過極緻的努力與犧牲争取轉機,常見于文學作品或曆史評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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