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哭秦庭 ”。
哭庭是汉语中具有特定历史典故的词汇,其核心含义指在朝廷或宫门前痛哭陈情,以恳求君主或权贵采取行动,常带有悲愤、急迫的诉求色彩。以下从释义、典故、用法三方面详解:
“哭”指悲痛哭泣,“庭”指古代宫室前的庭院或朝廷。合指在宫廷外哭诉的行为。
形容以极端悲恸的方式向当权者恳求或抗议,常见于忠臣义士为家国存亡而冒死进谏的场景。
典故源自春秋时期楚国大夫申包胥“哭秦庭”的故事:
公元前506年,吴国攻破楚国都城,楚臣申包胥为复国孤身赴秦国求援。
申包胥在秦宫廷外痛哭七日七夜,滴水未进,最终打动秦哀公出兵救楚(《左传·定公四年》载:“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七日不告水浆”)。
秦国发兵击退吴军,楚国得以复国。此事件被后世称为“哭秦庭”,成为忠贞救国的典范。
代表以赤诚之心感化权威,常见于描述忠臣、志士的悲壮行为。
例:文天祥《正气歌》中“楚囚缨其冠,传车送穷北”暗含申包胥之志。
偶用于比喻以激烈方式向高层申诉(如民众在政府机构前请愿),但需注意语境庄重性。
收录“哭庭”词条,释义为“在朝廷上痛哭申诉”,引《左传》典故。
原始文献记载申包胥事迹,为典故源头。
“哭”释为“哀声也”,“庭”释为“宫中也”,佐证词义本源。
说明:因古籍原文无网络公开资源,建议查阅纸质权威版本;现代词典释义可参考《汉语大词典》网络版(需订阅)。
“哭庭”是汉语中的一个典故性词汇,其核心含义指代通过极端悲怆的方式请求援兵以救国难,具体源于春秋时期的历史事件。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哭庭”又称“哭秦庭”,指申包胥为救楚国在秦国宫廷痛哭七日、最终求得援兵的事迹,后引申为忠臣为国难不惜一切求援的典范。
典故来源
据《左传·定公四年》记载:
“哭庭”不仅是一个历史典故,更成为中华文化中忠诚与坚韧的象征。其核心精神在于通过极致的努力与牺牲争取转机,常见于文学作品或历史评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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