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iner;mine worker;pitman] 礦山工人;尤指采礦的工人
開礦的工人。 ********* 《把一切獻給黨·勞動的開端》:“礦工們冒着生命危險,從敵人手裡奪回烈士的遺體,連夜送到七十裡以外的 醴陵 去。”
礦工是漢語複合詞,由"礦"與"工"二字構成。"礦"字初見于《說文解字》,本義指礦物、礦石,《玉篇·石部》釋為"銅鐵樸石也",後引申指礦山、礦井;"工"字甲骨文象形工具,指從事生産勞動的人,《說文解字》注"巧飾也",後特指産業工人。
詞義解析包含三個維度:一是指從事地下礦物開采的勞動者群體,涵蓋煤炭、金屬、非金屬等礦産開發人員,需在地下數百米深處操作鑽機、爆破裝置等設備;二是指代特定的職業工種,包括掘進工、采煤工、通風工等專業崗位,需掌握礦山安全規程與機械操作技能;三在文學語境中常被賦予堅韌質樸的象征意義,如路遙《平凡的世界》塑造的礦工群像,體現勞動者與自然抗争的精神特質。
該職業的曆史可追溯至商周時期青銅冶煉時代的采礦奴隸,明清時期隨着資本主義萌芽出現雇傭礦工,《天工開物》記載了早期礦井作業場景。現代礦工群體自19世紀洋務運動時期形成規模,開灤煤礦檔案顯示1898年已有萬名登記礦工。根據國家統計局2024年數據,我國現有注冊礦工287萬人,主要分布于山西、内蒙古等資源大省。
“礦工”一詞在不同語境下有不同含義,以下為詳細解釋:
傳統含義
指在礦山從事采礦工作的工人,涵蓋各類采礦工種的總稱。例如金屬礦、煤礦等領域的開采人員(、)。
工作特點
礦工通常需在艱苦且高風險的環境中作業,涉及礦石挖掘、運輸、設備操作等,需掌握專業技術和安全知識()。
如需查看更多例句或專業釋義,可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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