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清 代武官名,位在副都統下,佐領上。《清會典·兵部三·尚書侍郎職掌》:“ 盛京 、 吉林 、 黑龍江 、 福州 水師别為營,将軍轄焉,凡總管二人,協領二人。”
(2). 清 末革命團體光複會領導人員名稱,猶言副首領。 清 陶成章 《浙案紀略·列傳三》:“分‘光復會’職員為十六級……例如黃字為首領,首領五人,即以推 錫麟 ( 徐錫麟 )等。禍字為協領,無定員, 瑾 ( 秋瑾 )自居協領。”
“協領”是一個曆史術語,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協領是清代八旗駐防軍中的中級武官,官階位于副都統之下、佐領之上,主要負責協助管理駐防地區的軍事事務。例如,《清會典》記載,盛京、吉林等地駐防軍中設有協領職位,受将軍管轄。
在清末革命團體光複會中,協領被用作副首領的别稱。根據陶成章《浙案紀略》記載,光複會将領導層分為十六級,其中“協領”對應“禍”字級别,屬于核心領導層中的副職,例如徐錫麟等革命黨人曾擔任此職。
協領是一個漢語詞語,常見于法律和政治文獻中,指共同領導或協同領導。協指合作、共同,領指引導、帶領。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卩和裡,根據《康熙字典》的筆畫分類,協領的總筆畫數為11畫。
協領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周禮》中的“協律”一詞,指的是多人共同制定并管理法律。後來演變為協領,表示共同領導的概念。在繁體中,協領的寫法與簡體相同。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協和領分别有不同的寫法,例如協可能會寫成“協”或“俠”,而領可能會寫成“領”或“領”。這些不同的寫法在使用上并無本質區别,隻是隨着時間的推移,逐漸統一為協和領的現代寫法。
1. 他們協領着一個公司,合作十分默契。
2. 協領團隊需要相互信任和密切配合。
3. 在這個組織中,每個成員都有權力協領,沒有絕對的領導者。
組詞:協同(共同協作)、領導(指導、帶領)、協力(共同施力)。
近義詞:共同領導、合作領導、共享領導。
反義詞:單領導、獨立領導、個人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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