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chool doctor] 給一個學校或全區各校的學生治病或定期進行體檢的醫生
在學校中工作的醫生。
校醫是漢語複合詞,由“校”(學校)和“醫”(醫生)組合而成,專指在學校環境中從事醫療衛生工作的專職醫務人員。其核心職責是為師生提供基礎醫療保健服務,保障校園健康安全。以下從詞義、職責與定位三方面詳細解析:
構詞邏輯
“校”指教育機構(如中小學、大學),限定工作場所;“醫”指掌握醫學知識并提供診療服務的人員。二者結合形成職業稱謂,強調其服務場景的專業特殊性。
權威定義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校醫即“學校中負責醫療保健工作的醫生”,突出其職業屬性與工作範圍。
基礎診療
處理師生常見疾病(如感冒、外傷)的初步診斷與應急處理,必要時轉診至專業醫療機構。
預防保健
主導校園傳染病防控(如疫苗接種、疫情監測)、衛生知識宣教及學生健康檔案管理。
健康管理
監督校園環境衛生(食堂、教室等),參與制定健康管理制度,保障教學環境安全。
校醫需具備臨床醫學或公共衛生專業背景,其角色兼具醫療執行者與健康教育者雙重身份。相較于醫院醫生,更側重預防性幹預與群體健康管理,是校園公共衛生體系的核心支撐。
擴展說明:在高校等大型機構中,校醫室可能升級為“校醫院”,職能擴展至更全面的分級診療服務;中小學則多設“衛生室”,以基礎保健為主。其工作直接關聯《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規要求,具有法定責任屬性。
校醫是學校教育生态中不可或缺的專業醫療崗位,通過融合醫學服務與教育場景需求,維護師生群體健康權益。
校醫是學校内負責師生醫療保健及相關衛生工作的專職醫務人員,其核心職責和具體含義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說明:
校醫指在學校中為師生提供基礎醫療服務、定期體檢并承擔衛生管理職責的專業醫生。主要工作場所為校醫室,需具備醫學專業資質,部分學校會聘請專職或兼職醫生擔任。
醫療保健服務
疾病預防與健康宣教
衛生監督與管理
需同時具備醫療專業能力和教育管理能力,工作内容涵蓋預防醫學、臨床診療、衛生行政三大領域。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要求,還需配合上級衛生部門完成報表填報、政策落實等行政事務。
擴展說明:部分校醫可能參與心理健康輔導,但主要職責仍以生理健康維護為主。其服務對象不僅包括學生,也涵蓋教職工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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