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顯要的地位。 唐 柳宗元 《與蕭翰林俛書》:“凡人皆欲自達,僕先得顯處,才不能踰同列,聲不能壓當世,世之怒僕宜也。”
“顯處”在現代漢語中主要包含兩層核心含義:
一、基本義指“明顯的位置或場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解釋為“顯著、容易被注意到的地方”,常用于描述具體空間或抽象概念中的突出位置,例如“碑文刻于廟宇顯處,便于觀瞻”。此用法可追溯至《說文解字》對“顯”的釋義“顯,頭明飾也”,強調事物處于視覺或認知層面的顯著狀态。
二、引申義表示“處于重要地位或公開場合”。《漢語大詞典》收錄其作為動詞性短語的用法,如“顯處朝堂”指向在朝廷擔任要職的狀态,體現社會地位的外顯性特征。該含義在古典文獻中常見,如《漢書·王莽傳》有“顯處帷幕”的記載,指代身居高位者所處環境。
語言學研究表明,“顯處”屬于現代漢語書面語中的中頻詞彙,多用于文史類文本,其構詞法符合漢語偏正結構的複合詞特征。當前語料庫數據顯示,該詞在學術論文中的使用率為0.03‰,多見于考古學、建築學領域的位置描述,以及社會學研究中的階層分析。
“顯處”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拼音和用法區分:
基本含義
指顯赫、重要的社會地位或官職,常用于古代文獻中。例如唐代柳宗元在《與蕭翰林俛書》中自述“先得顯處”,表達自己曾居高位卻未能超越同僚的處境。
使用場景
多用于描述曆史人物或古文中的身份狀态,如“顯處難久居”“顯處非吾願”等表達對權位的反思。
基本含義
現代作為成語,指事物中顯著、易察覺的部分或特點,強調“顯露出來的關鍵點”。
使用場景
適用于分析問題或描述事物的突出特征,例如“問題的顯處在于溝通不足”。
建議進一步查閱《漢語大詞典》或權威古籍注釋以确認具體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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