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ssay-selling profiteer] 賣文賺取錢財的人(含譏諷義)
稱那些寫作不顧社會效益和不求質量,隻是為了發表賣錢的人。 魯迅 《書信集·緻楊霁雲》:“ 張資平 式的文販,其實是三十年前就有的,并不是現在的新花樣。”
"文販"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由"文"與"販"二字組合構成。據《現代漢語詞典》釋義,"文"指文字、文章、文化等精神産物,"販"本義為買貨轉賣的行為主體。二字組合後特指以文字作品為商品進行交易牟利者,常含貶義色彩,暗指缺乏文化操守的逐利行為。
該詞在不同語境中呈現語義延伸:在文學領域指代抄襲剽竊者,如将他人作品改頭換面後出售;在學術領域則映射論文代寫、成果倒賣等違規現象;在出版行業可指非法經營盜版書籍的書商。值得注意的是,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在2023年工作報告中明确将"文販"列為重點整治對象,強調其損害原創者權益的危害性。
從構詞法分析,"文販"屬于偏正結構複合詞,與"書販""畫販"等詞具有相同構詞邏輯。這種構詞方式在近代白話文中逐漸形成,通過《漢語大詞典》的"販"字條目可見,該字自宋代起就衍生出"販夫""販婦"等職業稱謂,現代漢語延續了這種構詞規律。
“文販”是一個帶有貶義色彩的詞彙,通常用于形容以寫作謀生但忽視社會效益和作品質量的人。以下是詳細解釋:
文販(拼音:wén fàn)指通過販賣文字作品賺取錢財的人,其核心含義在于強調寫作動機的功利性,常暗含對這類人“為錢創作、忽視内容價值”的諷刺。例如魯迅曾用“張資平式的文販”批評某些作家(、)。
若需進一步了解詞義演變或具體案例,可參考魯迅相關書信及文學評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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