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神與上天。《書·多方》:“克堪用德,惟典神天。” 孔 傳:“言 周文 、 武 能堪用德,惟可以主神天之祀任天王。” 宋 陳大猷 《<尚書集傳>或問》:“可為神與天之主,山川宗社之得其安,三光寒暑之得其序,皆人君有以主之。”
(2).指天神。 金 董解元 《西廂記諸宮調》卷五:“負心的,神天放不過。休麼奴哥。”《初刻拍案驚奇》卷一:“此皆神天福佑,故此買福物酬謝。”
"神天"一詞屬于古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神"與"天"的單字本義及組合後的引申義來理解,主要可從以下三個層面闡釋:
《說文解字》釋為:"天神,引出萬物者也",指宇宙萬物的創造者或主宰,引申為超凡、玄妙不可測之力。段玉裁注強調其"陰陽不測之謂神",突顯其超越自然規律的特性。
《爾雅·釋天》稱:"穹蒼,天也",本義指蒼穹,後引申為自然法則的化身(如"天道")或至高權威(如"天命")。
"神天"作為并列式複合詞,強化了至高無上與神聖性,具體包含:
如《詩經·大雅·闆》"上帝闆闆,下民卒瘅"中"上帝"即"神天"之體現,代指統禦自然與人事的終極權威。
《尚書·泰誓》"天矜于民"反映"天"具道德意志,與"神"的靈性結合,形成兼具自然法則與道德裁判的"神天"概念。
《禮記·郊特牲》載"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祭祀時"神天"并稱,如"郊祀後稷以配天",體現宗教儀式中對自然神與祖先神的統稱。
明清小說常見"神天在上"(如《醒世姻緣傳》),以"神天"為見證強化誓言的莊嚴性。
"神天"在漢語史中凝結了自然崇拜、哲學思辨與倫理實踐,其核心始終圍繞超越性的終極存在與人文價值的神聖根源展開。
“神天”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兩層核心含義,其解釋及來源可綜合如下:
神與上天的并列指代
源于《尚書·多方》:“克堪用德,惟典神天”(),意為周文王、武王以德行勝任,能主持對神靈與上天的祭祀。此用法強調“神”與“天”作為兩個獨立概念,分别代表神靈體系和自然主宰(如山川、四季秩序)()。
泛指天神
在文學與口語中,“神天”常合指天神或超自然力量。例如:
“神天”一詞兼具哲學與世俗雙重含義,既反映古代對自然與神靈的敬畏,也滲透于民俗信仰中。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尚書》及宋明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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