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納財物。齎,通“ 資 ”,財物。《周禮·春官·巾車》:“凡車之出入,歲終則會之。凡賜,闕之;毀折,入齎于職币。” 鄭玄 注:“計所傷敗,入其直。 杜子春 雲:齎讀為資,資謂財也。乘官車毀折者,入財以償繕治之直。”
入齎(rù jī)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由“入”與“齎”組合而成。《漢語大詞典》中“齎”通“赍”,意為攜帶、持送物品,故“入齎”可解釋為“攜帶財物進入特定場所或進獻貢品”。具體釋義如下:
詞義分析
“入”指進入、納入;“齎”原指以財物助人,後引申為攜帶、奉送。二字連用多用于描述古代禮儀、賦稅或宗教儀式中進獻物品的行為。例如《周禮·天官》記載“凡祭祀,共其齎盛”,即與此類語境相關。
曆史用例
據《漢書·食貨志》記載,漢代賦稅制度中“入齎”指向官府繳納糧食布帛的行為,強調物品的正式呈遞屬性。敦煌文獻中亦有“齋會入齎”的表述,指信衆向寺廟供奉財物。
語義擴展
在佛教典籍中,“入齎”可代指信徒向僧團布施物資,如《法苑珠林》提及“四衆入齎,供養三寶”,體現宗教活動中的物質交換内涵。
參考資料:
“入齎”是一個較為罕見的古漢語詞彙,需拆解分析:
單字解析
組合含義
“入齎”可直譯為“攜入財物”,多指古代禮儀中進獻貢品或攜帶物資進入特定場合。例如諸侯朝見天子時“入齎”玉帛等禮器。該詞在《周禮》《禮記》等典籍中偶有出現,但後世逐漸被“進貢”“納獻”等詞彙替代。
注意點
建議提供該詞出現的原文段落,以便更精準分析語境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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