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遭到誣蔑牽連。《新唐書·張嘉貞傳》:“帝數幸 東都 , 洛陽 主簿 王鈞 者,為 嘉貞 繕第,會以贓聞,有詔杖之朝堂。 嘉貞 畏衊染,促有司速斃以滅言。”
衊染是一個較為罕見的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需從構字法和曆史用法進行解析。根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修訂版)的記錄,“衊”為“蔑”的異體字,本義指“以血塗染”,《說文解字》訓為“污血也”,後引申為污損、诽謗之意;而“染”在《玉篇》中釋義為“漬色也”,指浸漬着色。二字組合後,“衊染”在古典文獻中多指用污濁之物浸染,如《漢書·谷永傳》注引顔師古曰:“衊謂塗染也”,具體指通過不正當手段對人或事物進行污名化行為。
在現代漢語語境中,該詞多保留其引申義,指通過造謠、诽謗等方式使他人名譽受損。此釋義可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污蔑”詞條的擴展解釋,其中強調“以不實之詞損害他人聲譽”的行為特征。需要注意的是,該詞在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常見于書面語或特定法律文書中,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幹問題的解釋》中涉及名譽侵害行為的專業表述。
“衊染”是一個較為少見的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釋義
“衊染”讀作miè rǎn,意為遭到誣蔑牽連。其中“衊”通“蔑”,指捏造事實诋毀他人;“染”指受牽連、波及,整體強調因他人誣陷而無辜受累。
詞義拆解與古籍例證
據《新唐書·張嘉貞傳》記載,張嘉貞因下屬貪腐案件擔心被牽連(“畏衊染”),試圖掩蓋事實。此例反映了古代官場中因他人過錯而受誣陷牽連的現象,側面印證“衊染”的曆史使用場景。
詞形變體與注意事項
“衊染”也寫作“蔑染”,兩者為同一詞彙的異體寫法,均指向誣蔑和牽連的雙重含義。使用時需結合語境,常見于描述因他人過錯或污名化行為而被動陷入負面處境的情況。
建議在學術或正式場景中使用時,優先參考《漢語大詞典》《古代漢語詞典》等權威辭書,進一步确認詞義演變及具體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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