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戲。古代的散樂、雜技。《元史·拜住傳》:“初, 拜住 為太常禮儀院使,年方二十,吏就第請署字,適在後圃閲羣戲,出稍後,母厲聲呵之。”
“群戲”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曆史文獻和現代用法綜合理解:
一、古代含義(散樂與雜技) 指中國古代的“百戲”,即包含雜技、散樂等民間表演形式的綜合性技藝。該用法最早見于《元史·拜住傳》記載,描述官員拜住因觀看“羣戲”被母親斥責的場景。這類表演具有以下特點:
二、現代戲劇術語 在當代戲劇影視領域,指作品中主要演員戲份均衡的編排方式,強調團隊協作而非單一主角突出。例如:
詞源演變:從元代特指雜技表演,逐漸擴展為描述多人協作的表演形式,體現了漢語詞彙隨文化發展的適應性。
如需進一步考證古籍原文,可參考《元史·拜住傳》相關段落(、6、9均提及)。
《群戲》是指在戲劇、電影或其他演藝表演中,由一群演員共同參與演出的場景或情節。在群戲中,每個演員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通過配合和默契的演技,共同展現出生動的舞台效果。
《群戲》這個詞可以拆分為“羊”和“戲”兩個部首。其中,“羊”是羊的意思,表示與羊有關;“戲”是戈的意思,表示與戰争、武器有關。所以,“群戲”的意思可以理解為一群人在戲劇中的表演。
根據拆分的部首,可以得知《群戲》這個詞共有7筆。
《群戲》一詞的來源較為晚,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紀初。它經常出現在各類文藝作品中,尤其是戲劇和影視劇本中。
在繁體字中,群戲的寫法和簡體字保持一緻,是「群戲」。
在古代,寫作《群戲》常用的表達方式為「眾人的戲劇」或「大量演員的表演」。這種表達方式更加注重描述人數衆多的特點,并沒有使用現代化的詞彙。
1. 這出戲中有一場精彩的群戲,演員們配合默契,給觀衆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2. 演員們經過反複排練,成功地呈現了一場動人的群戲。
組詞:群衆、群雄、群策、群聚、群體。
近義詞:群演、群體演出。
反義詞:獨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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