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parents]
(2) 父親和母親的總稱
父母者,人之本也。——《史記·屈原賈生列傳》
(3) 具有父親和母親作用的人
(1).父親和母親。《詩·小雅·蓼莪》:“哀哀父母,生我劬勞。”《史記·屈原賈生列傳》:“父母者,人之本也。”《法苑珠林》卷四:“﹝主﹞奉行十善,哀念人民,如父母愛子。” 杜鵬程 《保衛延安》第三章:“要像父母一樣愛護、關心戰士。”
(2).指萬物化生的根源。《書·泰誓上》:“惟天地,萬物父母;惟人,萬物之靈。”《鹖冠子·泰錄》:“味者,氣之父母也;精微者,天地之始也。”《淮南子·俶真訓》:“夫天之所覆,地之所載,六合所包,陰陽所呴,雨露所濡,道德所扶:此皆生一父母而閲一和也。”
(3).見“ 父母官 ”。
“父母”一詞指生物學和法律意義上的雙親,即父親與母親的統稱,是子女的直系血親長輩。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生物學基礎
父母是子女生命的最初來源,通過遺傳基因傳遞生理特征,并在孕育過程中承擔生理性角色。母親經曆妊娠分娩,父親提供生殖細胞,共同完成生命的自然延續。
社會與法律角色
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承擔撫養、教育、保護等義務。法律賦予其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同時要求其保障子女生存權、受教育權等基本權益。若父母失職,法律可介入調整監護關系。
情感與文化内涵
在多數文化中,父母被視為家庭的核心紐帶,象征無私的愛與責任。中國傳統文化強調“孝道”,将敬愛父母視為道德根基;現代心理學則關注父母對子女人格形成的長期影響,如依戀關系、價值觀傳遞等。
形态多樣性
隨着社會變遷,父母形态不再局限于傳統雙親模式,包括單親父母、繼父母、養父母、同性伴侶父母等。不同家庭結構中的父母角色需適應新的責任分配與社會認同挑戰。
動态責任演變
父母職責隨子女成長階段變化:嬰幼兒期側重生理照料,青少年期轉向教育與心理支持,成年後更多體現為情感陪伴。現代教育理念亦強調父母需從“權威型”向“引導型”角色轉變。
擴展視角:部分文化中存在“社會父母”概念,如教父教母、師徒制中的拟親緣關系,體現父母角色在血緣外的文化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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