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parents]
(2) 父親和母親的總稱
父母者,人之本也。——《史記·屈原賈生列傳》
(3) 具有父親和母親作用的人
(1).父親和母親。《詩·小雅·蓼莪》:“哀哀父母,生我劬勞。”《史記·屈原賈生列傳》:“父母者,人之本也。”《法苑珠林》卷四:“﹝主﹞奉行十善,哀念人民,如父母愛子。” 杜鵬程 《保衛延安》第三章:“要像父母一樣愛護、關心戰士。”
(2).指萬物化生的根源。《書·泰誓上》:“惟天地,萬物父母;惟人,萬物之靈。”《鹖冠子·泰錄》:“味者,氣之父母也;精微者,天地之始也。”《淮南子·俶真訓》:“夫天之所覆,地之所載,六合所包,陰陽所呴,雨露所濡,道德所扶:此皆生一父母而閲一和也。”
(3).見“ 父母官 ”。
"父母"是漢語中表示雙親關系的核心詞彙。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的定義,父母指"父親和母親的合稱,生育和撫養子女的人"。其詞義構成包含以下維度:
生物學定義
《漢語大詞典》從血緣角度解釋為"有子女的男女,即子女的生身者",強調生育行為的生物屬性。甲骨文"父"字作手持石斧之形,象征家庭權威;"母"字從女加兩點指代乳房,體現哺乳功能,印證了《說文解字》"父,矩也,家長率教者;母,牧也,像乳子也"的本源。
法律界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明确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保護義務,确立其在法律關系中的監護職責。這與《辭海》"直系血親中最近的長輩"的釋義形成法理呼應。
文化内涵
儒家典籍《孝經》提出"身體發膚,受之父母"的倫理觀,構建了"父母-子女"雙向責任體系。這種文化認知在《禮記·郊特牲》"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的哲學表述中得到升華,形成中國人特有的家族觀。
社會功能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的語料分析顯示,現代漢語中"父母"常與"養育""教育""贍養"等動詞搭配,反映其承擔子女社會化過程中的物質供給、價值傳遞等複合功能。
參考資料:
“父母”一詞指生物學和法律意義上的雙親,即父親與母親的統稱,是子女的直系血親長輩。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生物學基礎
父母是子女生命的最初來源,通過遺傳基因傳遞生理特征,并在孕育過程中承擔生理性角色。母親經曆妊娠分娩,父親提供生殖細胞,共同完成生命的自然延續。
社會與法律角色
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承擔撫養、教育、保護等義務。法律賦予其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同時要求其保障子女生存權、受教育權等基本權益。若父母失職,法律可介入調整監護關系。
情感與文化内涵
在多數文化中,父母被視為家庭的核心紐帶,象征無私的愛與責任。中國傳統文化強調“孝道”,将敬愛父母視為道德根基;現代心理學則關注父母對子女人格形成的長期影響,如依戀關系、價值觀傳遞等。
形态多樣性
隨着社會變遷,父母形态不再局限于傳統雙親模式,包括單親父母、繼父母、養父母、同性伴侶父母等。不同家庭結構中的父母角色需適應新的責任分配與社會認同挑戰。
動态責任演變
父母職責隨子女成長階段變化:嬰幼兒期側重生理照料,青少年期轉向教育與心理支持,成年後更多體現為情感陪伴。現代教育理念亦強調父母需從“權威型”向“引導型”角色轉變。
擴展視角:部分文化中存在“社會父母”概念,如教父教母、師徒制中的拟親緣關系,體現父母角色在血緣外的文化延伸。
謷訾标識冰浄菖蒲持柯初刻賜第刀兵盜軍地縣級犯命風醋風淚眼浮士德該贍感光紙顧歎黃頰簡畼撿括驕縱假塗姐妹激聒忌恚泾渭不分痾禍诳話窟居林棼矛子膩煩泥水匠蟠聯怯怯喬喬輕活清妙羣子熱閃灑掃僧伽藍上情下達上眼盛烈身輕言微私倒斯琴高娃停落通比抟沙窐寥蓊藹瞎奶鄉壩享大響景相距相與哓呼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