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有的意思、确有的詳細解釋
确有的解釋
确實有某事或某物。
詞語分解
- 确的解釋 确 (確) è 真實,實在:确實。确鑿。确切。确數。确證。正确。準确。的(?)确。明确。精确。 堅固,固定:确定。确保。确立。确信。 筆畫數:; 部首:石; 筆順編號:
- 有的解釋 有 ǒ 存在:有關。有方(得法)。有案可稽。有備無患。有目共睹。 表示所屬:他有一本書。 表示發生、出現:有病。情況有變化。 表示估量或比較:水有一丈多深。 表示大、多:有學問。 用在某些動詞前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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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解析
“确有”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确實有”或“的确存在”,表示對某事物存在性或真實性的肯定和确認。它強調所述内容是真實的、并非虛構或臆測。
從漢語詞典和語言應用的角度,其詳細釋義與用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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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釋義:
- 确: 副詞,表示真實、實在、的确。強調事情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 有: 動詞,表示存在、擁有或發生。
- 确有: 組合起來,意為“确實存在”、“的确擁有”或“确實發生了(某事)”。它用于肯定地陳述某事物是真實存在的,或某個情況是實際發生的。例如:
- “經調查,此事确有發生。” (經過調查,這件事确實發生了。)
- “他确有才華。” (他确實有才華。)
- “古籍中确有此記載。” (古書中确實有這項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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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特點:
- 強調真實性: “确有”的核心功能是加強肯定語氣,消除聽者或讀者對所述内容真實性的疑慮。
- 常用于陳述事實或證據: 多用于說明經過核實的情況、被證實的現象或客觀存在的特質。
- 書面語與口語皆可: 在正式文書、新聞報道、學術論述以及日常口語中均常見,但在書面語中更顯正式和強調。
- 可接名詞或動詞短語: “确有”後面可以接名詞(如“确有此事”、“确有其人”),也可以接動詞或動詞短語(如“确有發生”、“确有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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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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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引用參考:
-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 該詞典作為漢語規範詞典的代表,對“确”的釋義包含“真實;實在”之義(如“确有其事”),對“有”的釋義包含“表示存在”之義。兩者結合即構成“确有”的核心含義。具體釋義可參考該詞典相關詞條。
- 古代文獻用例(體現語義傳承):
- 雖非直接使用“确有”二字,但表達“确實有”之意的用法古已有之。例如《論語·八佾》:“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 子夏能舉一反三,孔子認為他“确實有”啟發自己的能力(“起予者”)。清代白話小說中,“确有”的用法已與現代漢語非常接近。如《紅樓夢》、《儒林外史》等作品中,能找到表達“确實存在/發生”的類似語境。
“确有”是一個表示強烈肯定的短語,意為“确實存在”、“的确擁有”或“确實發生了”。它通過“确”強調真實性,通過“有”表示存在或發生,常用于陳述經過驗證的事實或客觀情況,以增強說服力和可信度。其語義清晰,在現代漢語中應用廣泛。
網絡擴展解釋
“确有”是由“确”和“有”組成的短語,表示“确實存在”或“真實擁有”某事物。以下是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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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義分解
- 确:意為“真實、實在”(如“正确”“确鑿”),也可表示“堅定、固定”(如“确定”“确保”)。
- 有:表示“存在”或“所屬”(如“有關”“有備無患”)。
組合後,“确有”強調對某事物存在的真實性或客觀性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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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與例句
- 強調事實存在:如“确有高見”“确有此案”。
- 搭配具體内容:常接名詞或事件,例如“确有證據”“确有記載”。
- 否定形式:可用“并無确有”表示否定,但實際使用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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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義詞與語境
- 近義詞包括“确實存在”“确鑿有據”等,多用于正式或書面語境。
- 例句參考:“如果确有其事,請拿出能讓我信服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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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表達
- 确有其事:成語,表示“的确有這樣的事”,如清代文獻記載“始信确有其事”。
- 确有實據:強調有真實依據,常見于法律或學術場景。
總結來看,“确有”通過“确”強化“有”的确定性,常用于對事實的明确肯定。具體使用需結合語境,避免與“确定”“确認”等詞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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