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源出意大利文operetta,一譯“小歌劇”。一種喜劇性的歌劇。通常結構短小,以獨幕者居多;音樂風格較為通俗。
輕歌劇(Operetta)是一種介于歌劇與通俗音樂戲劇之間的舞台表演形式,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現代漢語詞典》将其定義為:
輕歌劇:一種結構短小、風格輕松活潑的歌劇形式。題材多取材于日常生活,音樂通俗易懂,包含對白、歌唱和舞蹈,整體風格诙諧幽默。
以喜劇或諷刺性故事為主,如愛情糾葛、社會風俗等,劇情簡潔明快,避免沉重主題。
融合獨唱、重唱、合唱與口語對白,旋律朗朗上口(如圓舞曲、進行曲),常加入舞蹈場面增強娛樂性。
規模小于傳統歌劇,通常為獨幕或兩至三幕,演出時長較短。
起源于19世紀歐洲(如法國奧芬巴赫、奧地利約翰·施特勞斯的作品),20世紀初傳入中國後稱為“輕歌劇”,以區别于傳統西方歌劇。
參考資料
輕歌劇是一種具有獨特風格的歌劇形式,其核心特點在于輕松愉悅的題材與通俗的音樂表達。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定義與起源
輕歌劇(Operetta)源自意大利語“operetta”,意為“小型歌劇”,是19世紀中期在法國和維也納發展起來的戲劇形式。它源于喜歌劇和歌唱劇,融合了對白、歌曲與舞蹈,題材多聚焦日常生活,帶有喜劇或諷刺色彩。
結構與表演形式
多為獨幕短劇,結構緊湊。表演中穿插口語對白,音樂風格通俗流暢,配器色彩鮮明,與嚴肅的正歌劇形成對比。常見獨唱、重唱和合唱形式,旋律朗朗上口。
題材與音樂風格
内容以抒情、幽默為主,如愛情故事或社會趣聞。音樂吸收流行元素,兼具藝術性與娛樂性,例如維也納輕歌劇常融入華爾茲節奏。
代表地區與人物
法國輕歌劇以奧芬·巴哈(如《霍夫曼的故事》)為代表,維也納流派則由蘇培等人推動發展。這兩種分支共同塑造了輕歌劇的國際影響力。
與其他歌劇的差異
相比大歌劇的宏大叙事,輕歌劇更貼近大衆審美;相較于純粹的喜歌劇,其音樂結構更完整,且保留口語化對白。
如需更完整的學術定義或曆史脈絡,可參考搜狗百科()、漢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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