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争訟。 漢 應劭 《風俗通·皇霸·三王》:“俗儒新生,不能採綜,多共辨論,至於訟鬩。” 晉 葛洪 《抱樸子·弭訟》:“訟鬩穢辱,煩塞官曹。”《清史稿·德宗紀一》:“以 四川 州縣民、教訟鬩,諭 魁玉 等持平訊斷。”
“訟阋”是一個古漢語詞彙,指因争執、糾紛而引發的争訟或争論,常見于曆史文獻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由“訟”(争辯)和“阋”(争鬥)組合而成,整體指因矛盾引發的争吵或法律訴訟。例如《清史稿》中提到“民、教訟阋”,即民衆與教會因糾紛對簿公堂。
文獻例證
構詞分析
使用場景
該詞多用于古籍,描述官民矛盾、學派争論或禮法糾紛,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多見于曆史研究或文學引用。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抱樸子》《清史稿》等文獻原文,或查閱《漢語大詞典》等工具書。
《訟阋》是一個中國古代的成語,意為争論、争執。
《訟阋》的兩個字分别由“讠”和“阝”組成,其中“讠”是表示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而“阝”是表示城牆的形狀。所以,“訟阋”可以形象地比喻為人們之間發生的争執對立。
《訟阋》最早出現在《荀子·勸學篇》中。在這篇文章中,荀子講到了争論的不正确之處,提倡和平和諧的學習環境。
《訟阋》的繁體寫法為「訟阌」。
在古代,許多漢字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訟阋》的古代寫法為「訟閡」,其中「閥」是表示封閉的意思,形象地描述了争執雙方之間的隔閡。
他們為了那個問題争吵了很長時間,最終陷入了訟阋之中。
訟狀、訟師、訟案
争論、争執、争議、争端
和諧、協調、共識、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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