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科的意思、起科的詳細解釋
起科的解釋
謂對農田計畝征收錢糧。 明 蔣一葵 《長安客話·良鄉行》:“ 良鄉 疆域甚狹,復有軍屯者三,宮勳子粒十二,山水衝沒者七,起科地不滿三千頃,而民無後占者僅六百丁,其實不及大縣一裡。” 清 顧炎武 《日知錄·地畝大小》:“國初有奉旨開墾永不起科者,有因洿下鹻薄而無糧者,今一概量出作數。”《清史稿·聖祖紀一》:“庚午,詔民間墾荒田畝,以十年起科。”
詞語分解
- 起的解釋 起 ǐ 由躺而坐或由坐而立等:起床。起立。起居。起夜。 離開原來的位置:起身。起運。起跑。 開始:起始。起碼(最低限度,最低的)。起步。起初。起訖。起源。 拔出,取出:起錨。起獲。 領取(憑證):起護
- 科的解釋 科 ē 動植物的分類單位:獅子屬于貓科。槐樹是豆科。 機關内部組織的劃分:科室。財務科。 學術或專業的類别:科目。學科。文科。外科。 古代分科考選文武官吏後備人員的制度:科舉。科甲。科第。登科。 判定
專業解析
起科的詳細釋義(漢語詞典角度)
“起科”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漢語詞彙,主要用于中國古代賦稅制度領域。其核心含義是指:
對新開墾的荒地或原本免稅的土地,開始按照規定的稅率和期限征收田賦(土地稅)。
具體解釋與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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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動作 - “起征”或“開始征稅”:
- “起”在此處意為“開始”、“興起”。
- “科”在古代賦稅制度中,常指“征稅”、“攤派稅役”,也指具體的“稅則”、“稅額”或“征稅的名目”。
- 因此,“起科”最直接的意思就是開始對某塊土地征收賦稅。這通常發生在土地性質發生變化之後,例如荒地經過開墾成為熟田,或者原本享有免稅特權(如學田、廟田、新墾地初期的優惠期)的土地優惠期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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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語境 - 與土地開墾政策緊密相關:
- 該詞在明清時期,尤其是明代,使用最為頻繁。明朝政府為了鼓勵開荒、恢複農業生産,常常會頒布政策:新開墾的荒地在一定年限内(如三年、五年或十年)免征賦稅,待優惠期滿後,再“起科”征稅。例如:“開墾成熟,六年之後方許起科。”(《明會典》)
- “起科”标志着這塊土地正式被納入國家賦稅征收體系,成為承擔稅負的“稅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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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申含義 - 确定稅額與納入管理:
- “起科”的過程不僅意味着開始征稅,也包含了确定該地塊應繳納賦稅的具體等級和數額(即“科則”) 的含義。官府會根據土地的類型(水田、旱地)、肥瘠程度、地理位置等因素,确定其應繳納的稅糧或稅銀數額。
- 因此,“起科”也象征着這塊土地完成了從無稅(或免稅)狀态到正式被官府登記在冊、承擔納稅義務的轉變,是土地被納入國家財政管理體系的關鍵步驟。
權威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對“起科”有明确釋義:“謂對農田計畝征收錢糧。” 這簡潔地概括了其核心含義。
- 《明史·食貨志》:作為研究明代經濟制度最權威的史料之一,其中多處記載了關于墾荒與“起科”年限的政策規定,是理解該詞曆史背景的關鍵文獻。例如記載了不同時期對墾荒地免稅年限(三年、五年、十年不等)及期滿起科的具體情況。
- 《明會典》:明代官修的典章制度大全,詳細記錄了包括賦役、土地管理在内的各項制度,其中關于田賦征收、墾荒政策的部分必然涉及“起科”的規定和實施細則。
- 《中國曆史大辭典》:在相關詞條(如“賦役制度”、“墾荒”等)下,會對“起科”進行解釋,說明其在古代賦稅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起科”是一個專指中國古代對新墾地或特定免稅地開始征收田賦并确定其稅額的制度性詞彙,具有鮮明的曆史特征。
網絡擴展解釋
“起科”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曆史文獻和語義演變來理解:
一、農業稅收制度(主流含義)
指古代對農田按畝征收錢糧的稅收政策,主要用于明清時期。該含義在曆史文獻中有明确記載:
- 明代蔣一葵《長安客話》提到“起科地不滿三千頃”,反映土地征稅标準;
- 清代顧炎武《日知錄》記載“永不起科”政策,指特定土地免稅;
- 《清史稿》記載康熙時期“以十年起科”,即新墾荒地十年後開始征稅。
此含義被漢典等權威詞典收錄,拼音為qǐ kē。
二、引申為“入門學習”(較少使用)
部分現代資料(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成語,表示“初步學習或研究某一領域”,如形容學術新手。但該用法未見于權威古籍,可能為現代引申義,使用場景較局限。
總結建議:在曆史文獻或古代制度研究中,“起科”應優先理解為農業稅收術語;若涉及現代引申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如需深入考證,可查閱《日知錄》《清史稿》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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