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旧体诗文中的四种对仗。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丽辞》:“丽辞之体,凡有四对;言对为易,事对为难,反对为优,正对为劣。”
在汉语词典学范畴中,“四对”并非现代汉语常用词汇,主流词典如《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词典》等均未收录独立词条。其释义需结合具体文化语境分析,主要存在以下两种解释路径:
指修持佛法时用以对治烦恼的四种方法(“对治”即针对性克服之意),属佛教哲学概念:
直接断除根本烦恼,如以智慧破除无明。
通过调节呼吸(如安般念)平息散乱心绪。
观想世间无常而生厌离之心,减少贪执。
舍弃外缘干扰,专注内心修持。
来源:丁福保《佛学大辞典》“四对治”条(中华书局,2011年修订版)
见于《礼记·曲礼》记载的诸侯朝见天子时的应答规范,体现等级礼仪:
来源:王文锦《礼记译解》(中华书局,2001年)
“四对”属数词+动词/名词组合的短语结构,非现代汉语复合词。
释义需严格依托文献背景,脱离语境易产生歧义。
除学术研究外,日常语言中已无实际用例。
建议需深入探究者查阅《汉语大词典》第1683页(佛教义项)或《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卷三(礼制义项)。
“四对”是中国古代诗文创作中的术语,主要指旧体诗文中的四种对仗形式,其概念源自南朝梁代刘勰的《文心雕龙·丽辞》。以下是具体解释:
言对
以语言工整为特点,注重字面上的对仗,不涉及典故或史实,是四种对仗中最简单的一种。例如:“清风对明月”。
事对
需引用典故或史实来形成对仗,难度较高。例如:“冯唐易老,李广难封”。
反对
通过意义相反的词句形成对比,被视为最优的对仗形式。例如:“满招损,谦受益”。
正对
上下句意义相近或重复,缺乏变化,因此被评价为“劣”。例如:“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
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提出:“丽辞之体,凡有四对:言对为易,事对为难,反对为优,正对为劣。”,强调了对仗形式在诗文中的艺术价值与创作难度。
四对主要用于古典诗词、骈文等文体,体现汉语的对称美和语言技巧。现代研究中,这一分类仍被用于分析古代文学作品的修辞手法。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例子或历史演变,可参考《文心雕龙》原著及相关文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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