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贖當。解,指解庫,即當鋪。 宋 沉括 《夢溪筆談·譏谑》:“甞有一名公初任縣尉,有舉人投書索米,戯為一詩答之曰:‘……贖典贖解不曾休,喫酒喫肉何曾夢。’”
“贖解”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細微差異,主要可從以下兩方面理解:
基本解釋
指通過財物贖回典當物品的行為。“解”在此處指“解庫”(即當鋪),常見于古代文獻。例如,宋代沈括《夢溪筆談·譏谑》中提到“贖典贖解不曾休”,意為頻繁贖回典當物品。
詞語結構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擴展為“用金錢或其他方式解救困境或危險”,強調通過付出代價解決問題。但這一用法較少見于古籍,可能是詞義的現代泛化。
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詞義,若涉及古文,優先采用“贖回典當物”的解釋。
贖解是一個以目标或結果為導向的行為或過程,其目的是通過補償、彌補或挽回某種錯誤、罪惡或錯誤判斷所引起的後果。它可以表明一個人或組織對過去所犯錯誤的認識,并通過一系列的努力來修複和改進。
贖解的拆分部首是赤(chì)和言(yán),其中赤表示與顔色或火有關的意思,言表示與語言或言辭有關的意思。根據《康熙字典》,贖解的總筆畫數為11。
贖解是一個漢字組合詞,源于古代漢語。它的繁體形式為贖解。
根據古代漢字書寫規範,贖解的古時候寫法為「贖解」。
1. 他通過慈善行為來贖解過去所犯的錯誤。
2. 志願者們為了贖解自己的罪狀而積極參與社區服務。
1. 贖罪:為了彌補犯罪所引起的後果而采取行動。
2. 贖回:為了重新獲得失去的東西而采取行動。
3. 解釋:對某件事情進行解釋或闡明。
1. 補償:在某種方式上彌補損失或缺陷。
2. 贖罪:為了彌補過錯而進行的道歉或修複行為。
1. 縱容:對錯誤、罪行或過失不做限制或制止。
2. 忽視:對錯誤、罪行或過失不予關注或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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