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激高興。 宋 蘇轼 《答曾舍人啟》:“過蒙寵顧,辱示華牋。恨無酬德之言,徒有得賢之慶,感忭之素,寫述難周。”
“感忭”是由“感”與“忭”組成的複合詞,屬于古漢語中的情感表達詞彙。根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修訂版)釋義,“感”指内心受到觸動,“忭”意為歡喜、欣悅,合指因受到恩惠或觸發情感而産生的喜悅之情,多用于書信或文雅語境中表達感激與歡欣交織的情緒。
該詞可拆解為以下三方面解析:
結構溯源
“感”從心部,本義為情感觸動(《說文解字》釋“動人心也”);“忭”從忄(心)部,《玉篇》注“喜皃”,二者疊加強調由心而發的雙重情感狀态。
語境應用
古典文獻中多用于禮儀性表達,例如明代歸有光《與曹按察書》載“拜别台顔,忽複彌月,感忭之私,無時少置”,體現對受信者的尊敬與感恩(參考《曆代書信選注》,中華書局,2009年)。
近義辨析
與“感激”相比,“感忭”更側重情感外顯的愉悅感;與“欣慰”相較,則隱含因外界因素觸發心緒的特質(《古漢語常用詞類釋》,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年)。
“感忭”是一個文言詞彙,其含義及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基本含義
該詞由“感”與“忭”組合而成,其中“感”表示感激、感動,“忭”指歡喜、快樂。整體意為因感激而心生喜悅,即“感激高興”之意。例如在正式書信中,可能用“感忭之至”表達對他人幫助的深切感謝。
詞源與使用場景
補充說明
“感”在古漢語中含義豐富,除感激外,還可表示“動搖”(如《七發》中“雷霆之所感”指雷擊震動萬物),但這一義項與“感忭”無關,需注意區分。
建議:如需在當代使用,建議優先選擇“感激不盡”“欣喜緻謝”等現代常用語,以保證表達清晰。若需引用古籍或追求特定文體效果,可結合具體語境使用“感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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