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稅的産業。《宋史·食貨志上六》:“諸州縣置差役都鼠尾簿,取民戶稅産、物力高下差取,分五等排定。”《宋史·食貨志上六》:“其十曰:役人須有稅産乃得就募。”
“稅産”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為shuì chǎn,字面含義指征稅的産業,即政府根據法律規定對特定財産或産業征收賦稅的對象。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稅産指國家或地方政府對個人、家庭或企業持有的産業(如土地、房産、商業資産等)進行征稅的标的物。這類産業需根據其價值或收益繳納相應稅款,是古代至現代稅收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根據《宋史·食貨志》記載:
稅産的劃分直接影響賦稅和勞役的分配,反映了古代社會以財産為基礎的公共服務責任機制。例如:
“稅産”一詞在古代文獻中多與賦稅制度、勞役分配相關,現代可理解為應稅財産。如需進一步了解宋代稅制細節,可參考《宋史·食貨志》或相關曆史研究資料。
《稅産》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稅”指的是按照法定的比例和方式收取的國家財政收入,通常用于補充國家財政支出。而“産”則是指生産出來的物品或者財産。因此,“稅産”可以理解為國家征收的稅收和生産出來的財産。
《稅産》中,“稅”字的部首是立刀旁,筆畫數為4;“産”字的部首是立刀旁,筆畫數為8。
《稅産》這個詞是由兩個獨立的漢字組合而成。從字面上可以看出,它是由表示稅收的“稅”和表示産出的“産”組成的。
《稅産》的繁體字為《稅産》。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有所不同。古時候,《稅産》的寫法與現代有所差異,但基本意思相同。
1. 政府通過征收各類稅收來增加國家稅産。
2. 這家企業的稅産實現了雙倍增長。
稅負、稅收、財産、産權
稅收、稅款、國庫、財富
減稅、虧損、負債、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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