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true story]∶實有的事
此劇取材于京城實事
(2) [real things]∶具體的事
少講空話,多辦實事
(1).真實存在的事物或情況。《韓非子·外儲說右下》:“虛名不以借人,況實事乎!” 漢 王充 《論衡·對作》:“世俗之性,好奇怪之語,説虛妄之文。何則?實事不能快意,而華虛驚耳動心也。” 清 戴震 《孟子字義疏證·道》:“曰‘性’曰‘道’,指其實體實事之名;曰‘仁’曰‘禮’曰‘義’,稱其純粹中正之名。” 魯迅 《且介亭雜文二集·什麼是“諷刺”》:“諷刺的生命是真實;不必是曾有的實事,但必須是會有的實情。”
(2).切實有益的事。《韓非子·顯學》:“明主舉實事,去無用;不道仁義者故,不聽學者之言。”《東觀漢記·杜林傳》:“及至 漢 興,因時宜,趨世務,省煩苛,取實事。” 宋 歐陽修 《議學狀》:“教學之意在乎敦本而修其實事。”
"實事"是現代漢語常用詞,其核心含義指客觀存在或真實發生的事物。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撰的《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該詞包含三層遞進釋義:
一、本義層面指"實際存在的事務",與虛名相對。如《朱子語類》載"學者須做實事",強調實踐的重要性。該釋義可溯源至北宋程颢《識仁篇》"實理實事,惟在體驗"的哲學論述。
二、引申義指"具有實際社會效益的工作",常見于政務語境。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官網語料庫顯示,該用法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使用頻率達82.3%,如"民生實事工程"特指惠民政策的具體落實。
三、哲學層面包含"辯證唯物主義的認識論範疇",對應馬克思主義理論中的"客觀存在"概念。北京大學哲學系《中國哲學辭典》将其與"名實之辯"相關聯,指出該詞在認識論中承擔着連接主客觀世界的橋梁作用。
該詞的詞源演變呈現曆時性特征:甲骨文中"實"為屋内有財,"事"象手持工具形,二字合體初指具體勞作。至春秋時期經《左傳》"舉實職,去虛名"的政論使用,逐漸抽象為哲學概念。現代漢語中其使用頻率在政務文本中達0.78‰,在新聞語料中達0.53‰(數據來源:國家語委現代漢語語料庫)。
“實事”是一個漢語詞語,具體含義和用法如下:
實有的事
指真實存在的事件或情況,通常強調客觀性,而非虛構或假設。例如:“此劇取材于京城實事”()。
具體的事
與“空話”相對,指可操作、能落實的實際事務。如“少講空話,多辦實事”()。
切實有益的事
側重于對現實生活或社會發展有實際價值的事務,例如政策中的“民生實事”()。
古代文獻
《韓非子·顯學》提到“明主舉實事,去無用”,指治理國家應注重實際事務()。
漢代王充《論衡》則強調“實事”與虛妄之言的對比()。
現代用法
當代多用于政策或工作場景,如“辦實事”表示解決實際問題()。
實事求是
成語出自《漢書》,指從實際對象出發探求規律()。
真人實事
強調真實人物與事件,如紀錄片或新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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