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秋 時 伍員 由 楚 逃 吳 途中,于 濑水 旁向洗衣女乞食。食畢,囑女掩其壺漿,以免暴露行蹤。女以見疑于 員 ,俟其去,即投水自6*殺,以示貞信。後 伍員 重過 濑水 ,歎息不已,以無由報答,乃投百金于水而去。事見 漢 趙晔 《吳越春秋·阖闾内傳》。後以“投金”為報恩之典。 唐 李白 《溧陽濑水貞義女碑銘》:“惜其投金有泉,而刻石無主,哀哉!”
關注詞典網微信公衆號:詞典網,回複:投金漢語 快速查詢。
投金
漢語詞典釋義:指将金錢、貴重物品投入水中,以示決絕或明志的行為。該詞源于古代典故,承載着深厚的文化内涵,具體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二字組合,字面意為“棄擲金錢”,實則蘊含“以舍棄表心志”的深層語義。
“投金”典出春秋時期“濑水投金”故事:
伍子胥逃亡吳國途中,得浣紗女贈食救命。為護女子名節并防追兵,子胥囑其勿言見過自己,女子遂投金于水,自沉以明志(《吳越春秋·阖闾内傳》)。
此典故賦予“投金”兩層文化含義:
後世詩文多引此典,如李白《溧陽濑水貞義女碑銘》:“投金濑沚,義勖千秋。”
隨着語言演變,“投金”衍生出兩類引申義:
指為公益事業捐獻財物,如《宋史》載義士“投金修橋,惠澤鄉裡”。
喻主動舍棄富貴以守志,如文人以“投金之舉”自喻不與濁世同流。
權威參考來源:
典故原文節選(《吳越春秋》):
“子胥既渡,解百金之劍以謝。女曰:‘妾豈容夫犯君之命乎?’遂投金于水,自溺而死。”
“投金”是一個源自曆史典故的漢語詞彙,其含義與報恩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出自漢代趙晔《吳越春秋·阖闾内傳》。春秋時期,伍子胥(伍員)從楚國逃亡至吳國途中,在濑水旁向一位洗衣女乞食。女子贈食後,伍子胥叮囑她掩蓋行蹤以免暴露。女子為表貞信,待其離開後投水自盡。後來伍子胥重返濑水,因無以為報,投擲百金于水中以示感恩。
該典故後演變為“投金”,成為知恩圖報的象征。例如唐代李白在《溧陽濑水貞義女碑銘》中寫道:“惜其投金有泉,而刻石無主”,借此表達對貞義女的哀悼與敬意。
需注意,現代語境中的“投資金”指用于金融投資或黃金交易的資金(如所述),與古典典故中的“投金”含義完全不同,需根據上下文區分。
這一典故體現了古代對誠信、報恩的推崇,也反映了中國傳統文化中“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的價值觀念。
暗無天日寶所标新領異别構蹩曳禀令不落言筌不露神色層層深入長天大日暢郁纏障懲羹吹虀淳着促斂村垣惇誨膚學仡佬年官俸關棙子管山吃山﹐管水吃水黑蛱蝶鴻涬黃後化正灰鬲火坼假僭翦發集比積疊敬尚拘世款款酷令樂成類省試樂極生哀烈性酒鮥子沒可奈何夢枕陌目平善輕鬓崎嶔曆落阙失生動活潑石柟市租書圃邃寂讨便宜望鄉台為數五樓缃帙曉領下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