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列于朝堂的貢獻物品。《儀禮·公食大夫禮》:“庶羞陳于碑内,庭實陳于碑外。”《後漢書·班固傳》:“於是庭實千品,旨酒萬鐘。” 李賢 注:“庭實,貢獻之物也。”《續資治通鑒·宋神宗元豐四年》:“又請戶部陳歲之所貢以充庭實,仍以龜為前列,金次之,玉帛又次之,餘為後。”
“庭實”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文獻背景區分:
庭院繁榮的象征
指庭院中植物茂盛、果實豐碩的景象,比喻事物生機勃勃、繁榮富饒。
朝堂貢品的代稱
古代禮儀中指陳列于朝堂的貢獻物品,常見于祭祀、外交等正式場合。
辨析建議:
若文本涉及自然景觀或比喻性描述,優先第一種解釋;若涉及古代禮儀、朝貢制度,則適用第二種。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
《庭實》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庭院中的實物、真實存在的事物”。
《庭實》的部首是“廣”,筆畫數為11。
《庭實》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演變過程中,“庭”指庭院,“實”指真實、實在。兩個字合在一起,代表着庭院中真實存在的事物。
《庭實》的繁體字為「庭實」。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庭實”并沒有太大的變化,仍然采用傳統的橫排書寫方式,以立體的方塊字形呈現。
1. 他在庭實中找到了一段珍貴的曆史記載。
2. 這個博物館展示了庭實中的古代文物。
庭園、庭院、實物、實在
庭院、實物、真實、實在
虛構、想象、虛幻、虛假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