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舉考試考卷的謄錄人員。 商衍鎏 《清代科舉考試述錄》第二章第三節:“防考官認識士子筆跡之弊,由布政司于各府、州、縣書吏内挑選考驗若幹名為謄録書手。” 商衍鎏 《清代科舉考試述錄》第二章第三節:“謄録書手不準攜帶墨筆,如有頂冒入場,代人改竄文藝者,查出治罪。”
謄録書手(téng lù shū shǒu)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主要指古代科舉考試中負責謄抄考生試卷的專職人員。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字義拆解
組合義:從事謄寫、抄錄工作的專職書寫人員。
曆史職能與背景(核心含義)
該詞最典型的應用場景是中國宋、明、清等朝代的科舉考試制度。謄録書手是科舉防弊措施“糊名謄錄制”的關鍵執行者:
社會地位與性質
謄録書手屬于科舉考試體系中的低級、臨時性(或短期專職)的吏員階層。他們的工作技術性要求高(需字迹工整、準确無誤),且責任重大,直接關系到考試的公平性,但在官僚體系中地位不高。
現代延伸與理解
在現代漢語中,“謄録書手”一詞已非常用詞彙,主要用于描述或研究古代科舉制度、曆史文獻複制工作等語境。其核心概念可引申理解為從事精确、忠實謄抄工作的專業文書人員。
參考資料來源:
“謄録書手”是清代科舉考試中的專職人員,負責謄抄考生試卷以防止考官通過筆迹舞弊。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與職責
該詞拼音為téng lù shū shǒu,注音ㄊㄥˊ ㄌㄨˋ ㄕㄨ ㄕㄡˇ,專指科舉考試中謄錄考生答卷的書吏。其核心職責是将考生原卷(墨卷)用朱筆謄抄為副本(朱卷),确保閱卷官無法通過字迹辨認考生身份。
選拔與要求
謄録書手由地方布政司從各府、州、縣的書吏中選拔,需通過書寫能力考核。謄錄時禁止攜帶墨筆,僅用朱砂謄寫,且若發現替考或篡改答卷等行為,将依法懲處。
曆史背景與制度意義
這一制度源于清代科舉防弊措施,通過“朱墨分卷”确保公平性。商衍鎏在《清代科舉考試述錄》中記載,謄録書手的設置有效減少了考官徇私的可能性,成為科舉流程的重要環節。
現代引申含義
部分詞典(如)将其引申為“能力高超、嚴謹細緻之人”,但此屬現代擴展義。其原始含義嚴格指向科舉謄錄職務,并無比喻用法。
該詞是科舉制度術語,強調防弊職能,需結合曆史背景理解。現代使用若取引申義,需注意語境區分。
百花酒抱殘守缺暴官冰浄捕處策畧蚩尤傳柄移藉錯磨焍黃洞洞輀輴飛吻伏讀伏犧鼓點子滾漲胲頰哈欠黑間紅毛蕙折蘭摧甲夜糾慝擊撞儁秀釦切涼爽兩相情願梁燕流差龍輴陸沉爐眼沒馱門闱蜜劑南沙群島拈輕掇重乜斜纏帳歧迷清旭乞宥劬苦趣織染衣人工流産三不去傷斤動骨慎竈式幹受熱順蔓摸瓜搠包兒私邸松風水月透話頭型萎薾龤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