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 in an emergency; report an emergency
"告急"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為"to report an emergency; to declare a state of urgency",指在緊急情況下請求援助或通報險情。該詞源自古漢語軍事術語,現廣泛用于描述自然災害、公共危機等突發事件。
從語義結構分析,"告"表示告知、報告,"急"強調緊迫性,組合後形成"緊急通報"的複合含義。其英文對應詞"declare an emergency"在國際應急管理體系中具有明确法律效力,如聯合國減災戰略(UNDRR)将之定義為"官方确認危機狀态的行為"。
典型用法包括:
權威文獻記載該詞最早見于《三國志·魏書》中的戰報文書,現代用法在《國家突發事件應對條例》中被規範化。牛津大學出版社《漢英對照中國法律術語詞典》特别指出,該詞在官方文件中的使用需符合《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級别标準。
“告急”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gào jí,其核心含義是報告緊急情況并請求援助,通常用于軍事、災害等危急場景。
基本含義
指在緊急情況下向外界傳遞信息并尋求幫助,強調情況的緊迫性和嚴重性。例如:“前線告急”“病情告急”。
曆史出處
最早見于《左傳·成公十八年》:“楚子重救彭城,伐宋,宋華元如晉告急。”,後逐漸演變為通用詞彙。
使用場景
近義詞
包括“危急”“緊迫”“火速”等,均強調時間或形勢的緊張性。
例句參考
若需更多例句或曆史典故,可查看相關來源(如、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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