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eserted; yielding
在漢英詞典中,“放棄的”對應的英文表達及核心語義可歸納為以下三類:
Abandon(動詞)
表示完全停止對某事物的擁有或控制,常隱含不可逆性。例如法律術語中“abandon property”(放棄財産)指主動終止所有權。該詞強調徹底性,如“abandon a project”意味着項目被永久終止。
Give up(動詞短語)
多用于日常語境,包含主觀努力後的終止行為,如“give up smoking”(戒煙)隱含多次嘗試後的決定。在體育競技中,“give up the game”特指認輸行為。
Relinquish(動詞)
正式文書常用詞,指依法或依規主動讓渡權益,如國際法中“relinquish territorial claims”(放棄領土主張)。該詞強調合法程式的放棄行為,區别于被動失去。
語義辨析方面,“abandon”側重客觀狀态的終結,“give up”強調主觀決策過程,“relinquish”特指通過正式途徑的權利終止。三者在法律效力、使用場景及情感色彩上形成互補關系。
“放棄”是一個漢語動詞,基本含義指主動停止對某事物的持有、追求或堅持,通常伴隨主觀意識的決定。以下是詳細解析:
主動選擇
被迫終止
情感态度
在漢語語境中,“放棄”常與“堅持”形成對比,如成語“半途而廢”批評輕易放棄,“锲而不舍”贊揚持之以恒。現代語境下,“學會放棄”也被視為一種智慧,強調對無效行為的理性止損。
如果需要進一步分析具體例句或文化背景,可提供更多語境以便深入探讨。
标表演症丙酰丙嗪泊利噻嗪查對船用潤滑脂到期保險費多屬性檢索法官在判決前的評議分布式表示服務負基杆菌青黴素功率會計原則加工餘量間距調整澆桶粑基金轉帳事項記數法橘皮蠟樣芽胞杆菌内部的人鳥翼平裝本肉體的三角型碳樹形判定結構數字排列通行稅征收人微音圖